“從鬧和離以來,若竹就日漸消瘦,變得鬱鬱寡歡。
長此以往下去,想必也身子虛弱,難當主母之責。
不如現在和離,免得以後咱們兩家從親家變成仇家。”
在夫家過得不如意的女人,鬱鬱寡歡而死的,她見過不止一個。
女兒要和離,她勸也勸了,罵也罵了,依舊沒有用,只能妥協。
因為如果女兒也積鬱成疾,耗死自己,她斷然無法接受!
她不管別人怎麼說,對她而言,規矩禮法還有臉面,和女兒的性命相比,自然是女兒的性命更重要!
所以,馮氏這幾日就在勸夫君同意女兒和離,可夫君一開始不同意,任她怎麼吵都沒用。
但是,就在前天,夫君松嘴了,同意女兒和離了。
她追問,他也不想多說。
不過她猜測,估計是陸瑾言出手了,和夫君談成了什麼條件。
她也不在意原因,只要能讓女兒和離,把女兒平安接回來就行了。
國公夫人穆氏聽聞是這個理由,再想到馮氏素來疼愛閨女,便也能理解了。
穆氏嘆了口氣,也懶得再勸說了。
這臉面大家都想丟地上了,她也不想費心費力地撿起來了。
既然兩府之間商定好了和離,那接下來的一應流程就很快了。
先列出柳若竹的嫁妝清單,全部返還,還有洗三禮上,鎮國公府這邊給孩子的田產也一併還回去。
再約定好對外的統一口徑說辭:
和離並非柳若竹犯了錯,也不是世子寵妾滅妻,而是“柳若竹突生怪病,變得體弱,恐難擔主母之責,歸寧奉親。”
此外,就是約定以後各自嫁娶,都與對方無關。
私下約定好了這些類似離婚協議的東西,就可以寫和離文書了。
和離文書不光需要世子和柳若竹籤字畫押,也需國公夫婦簽字,加蓋家族印章,還要有族老在一旁做中證,一塊簽字。
一式西份,夫妻雙方各執一份,兩家宗祠各存一份,後續報備官府需用副本。
隨後,還要向宗祠報備,修改族譜。
最後,官府報案,登出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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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走完這些和離流程,就又十日過去了。
世子和柳若竹和離一事,自然在市井之間還有達官貴人中掀起了一些波瀾,驚訝有之,嘲諷有之,批判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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