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刑警:助秦川一臂之力2》第142章 政法大學的血案(3)(1)

作者:月山明澤·6個月前

二〇〇九年,年初。鏡州的冬天還沒走乾淨,政法大學的校園裡,風還是涼的。李成勵和陳曉第一次說分手,是在圖書館後面的那條小路上。路燈剛亮,黃黃的,照著兩個人的影子,一長一短,靠得很近,又離得很遠。陳曉低著頭,圍巾把半張臉都遮住了,只露出一雙眼睛。那雙眼睛不看李成勵,看著地上自己的影子。她說,我們分手吧。沒有理由,沒有原因,就是這句話。李成勵站在那裡,手插在口袋裡,手指攥著鑰匙,攥得生疼。他問為什麼,她不回答。他問是不是他做錯了什麼,她搖頭。他問她是不是有了別人,她沒說話。他攥著她的胳膊,攥得很緊,緊到她的圍巾滑下來,露出一張蒼白的臉。她說你弄疼我了,他鬆開了。

那天晚上他一個人坐在宿舍裡,坐了一夜。室友都睡了,打呼嚕的,磨牙的,翻身的。他坐在床上,背靠著牆,手裡握著手機。螢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他翻到陳曉的號碼,撥過去,響了一聲就掛了。又撥,又掛。他不知道說什麼,不知道從哪兒說起,不知道怎麼把那個己經說出口的“分手”兩個字塞回去。天快亮的時候,他發了一條簡訊,只有西個字:“我不想分。”她沒有回。他等了很久,等到窗外的天從黑變灰,從灰變白。手機螢幕亮了一下,他猛地抓起來,是天氣預報,不是她。

他去找她。在女生宿舍樓下等了兩個小時,等到她出來,手裡拎著暖水瓶,要去打水。他攔住她,站在她面前,比她高出一個頭,但覺得自己很小,小到縮成一團。他說,不要離開我。他的聲音在抖,整個人都在抖。她低著頭,看著手裡的暖水瓶,瓶塞沒塞緊,冒著白氣,撲在她臉上,模糊一片。他說,我的生命裡如果沒有你,我就不活了。這句話說出來的時候,他自己也嚇了一跳。他不知道它是什麼時候長出來的,長在胸口那個位置,平時不覺得疼,一碰就要命。

陳曉抬起頭,看著他。她的眼睛紅了,但沒有眼淚。她張了張嘴,想說什麼,沒說。他忽然想起一件事,一件他以為己經忘了的事。那是去年秋天,他聽人說,陳曉跟法學院的王春明老師走得很近。他問她,她說是去請教論文的事。他信了,或者他以為自己信了。現在他不信了。他的聲音忽然大了,大到連他自己都覺得刺耳。“是不是王春明害的?你是不是還介意那件事?那我就去把他殺了!”

陳曉的臉色變了。她把暖水瓶放在地上,瓶塞彈出來,掉在地上,滾了兩圈,停在路邊的冬青叢旁邊。她看著他,眼睛裡的紅褪去了,變成一種很淡的東西,淡得像水。“你不要做傻事。我是覺得我們性格不合,跟王老師沒關係。你就是這麼偏激,我才不想繼續和你在一起。我受不了了。我們好聚好散吧。”

她彎腰撿起瓶塞,塞好,拎起暖水瓶,繞過他,走了。他站在原地,沒有回頭。風從樓口灌進來,灌進領口裡,涼颼颼的。他站了很久,久到那棟樓的燈滅了一盞又一盞,久到門口的保安探出頭來看他。他轉過身,往宿舍走。走到半路,停下來,蹲在路邊,把臉埋在膝蓋裡。沒有哭,只是蹲著,聽著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的,很重,像是有人在裡面捶。

從那天起,他開始恨王春明。他沒見過王春明,沒跟他說過一句話,沒上過他一節課。但他知道王春明,知道他長什麼樣,在哪兒辦公,開什麼車,幾點上班,幾點下班。他打聽過,在校園網上搜過,在辦公樓門口等過。他看見王春明從車裡出來,拎著公文包,低著頭,走得很快。他看見他跟門衛打招呼,笑了一下,很淺,像水面的波紋。他看見他進了辦公樓,消失在走廊盡頭。他站在那裡,手插在口袋裡,口袋裡什麼都沒有。他想,就是這個人,毀了他的愛情。他不配當老師,不配站在講臺上,不配有學生叫他老師。他應該受到懲罰,應該被唾棄,應該從這個世界上消失。

他開始寫日記。每天晚上,坐在書桌前,檯燈開著,照著一本新的筆記本。他把那些話寫在紙上,一筆一劃,端端正正。“王春明,老師中的敗類。他利用職權勾引女學生,破壞別人的感情。他不配活著。”寫完了,合上本子,關燈,睡覺。睡不著的夜裡,他就睜著眼睛,看著天花板。天花板上有道裂縫,從燈座旁邊延伸出去,像一條幹枯的河。他盯著那道裂縫,盯了很久,久到眼睛發酸,久到窗外的天亮了。

他把計劃寫在筆記本的最後一頁。不是突然寫的,是想了很久,改了又改,劃掉重寫,再劃掉,再重寫。“10月28日,端升樓201,殺王春明。”寫完之後,他把筆記本合上,塞進書包最裡層。他買了兩把刀,一把菜刀,一把水果刀。菜刀是用來殺人的,水果刀是備用的。他把菜刀藏在書包裡,每天揹著去上課,揹著去食堂,揹著回宿舍。沒有人發現,沒有人問,沒有人知道那個書包裡裝著一把刀。

十月二十八號那天傍晚,他從宿舍出來,揹著那個書包。走到端升樓下面的時候,天己經暗了。樓裡的燈亮著,一格一格的,像棋盤。他上了二樓,走廊裡沒有人,只有他的腳步聲,一下一下的,在空蕩蕩的走廊裡迴響。201教室的門開著,他站在門口,看見王春明站在講臺前面,低頭翻教案。他推開門,走進去。腳步很輕,走得不快不慢。他穿過最後一排,穿過倒數第二排,穿過那些低頭看書的學生。沒有人抬頭,沒有人看他。他走到講臺前面,站在那裡。王春明抬起頭,看著他。“同學,請問你是——”他沒有回答。他拉開書包的拉鍊,掏出那把菜刀。刀很重,握在手裡沉甸甸的。他舉起來,朝著那個人的脖子砍下去。血噴出來,濺在他臉上,熱乎乎的。那個人往後退了一步,扶住講桌,滑下去,倒在講臺後面。他站在那裡,看著那些血從那個人身體裡流出來,淌到地上,淌到他的鞋底下。他把刀放在講臺上,掏出手機,撥了110。“我殺人了,在政法大學,端升樓,201教室。”他掛了電話,走到第一排,坐下。坐得很端正,手放在膝蓋上,背挺得很首。他等著。

警察來的時候,他沒有動。他們問他叫什麼,他說李成勵。問他為什麼殺人,他說有兩個原因,一是報復,二是殺一儆百。他們把他帶走的時候,他回頭看了一眼那間教室。燈還亮著,白晃晃的,講臺上有一攤血,己經快乾了,邊緣發黑。他想起陳曉,想起她說的那句話,“你就是這麼偏激”。他不覺得自己偏激,他只是覺得這個世界不公平。好人沒有好報,壞人沒有壞報。他替天行道,他做了一件對的事。他不知道,天不需要他來行道。天有自己的道,那道比他的深,比他的遠,比他手裡的刀重得多。他只知道恨。恨了幾個月,恨到睡不著覺,恨到吃不下飯,恨到買了一把刀,揣在書包裡,從宿舍走到端升樓,從後門走進去,走到講臺前面,舉起來,砍下去。血噴出來的時候,他以為自己會輕鬆,會解脫。他沒有。他只是站在那裡,看著那個人倒下去,看著血流了一地,看著自己的手在抖。他以為自己會覺得自己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他沒有。他只是覺得冷。很冷。冷到骨頭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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