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一遍!別喊老大,喊陳律師!》第47章 根據疑罪從無原則,我的當事人應當從輕甚至無罪處理!(2)

作者:TTTTTTTT·6個月前

張強冷聲反駁。

“公訴人不要偷換概念!”

“僥倖心理,恰恰是青少年心智不成熟的表現!”

“一個真正成熟的成年人,會客觀評估風險;而一個孩子,會因為認知侷限而產生‘我不會那麼倒黴’的錯覺。”

“這正是心理報告的核心發現!

陳龍冷笑。

“僥倖心理是心智不成熟?”

“那麼辯護人,一個心智不成熟的孩子,會在殺人後一臉平靜地離開作案現場嗎?”

“會冷靜地策劃串供,告訴同夥‘就說他自己吞的,跟我們沒關係’嗎?”

陳龍舉起那份檔案,封面朝外,正是林亮的口供。

“這些後續行為,毀滅證據。統一口徑。逃避責任,報告裡有評估嗎?”

張強一時語塞。

“這......這是另一個問題。”

法官的目光落在張強身上,眉頭微微蹙起。

“辯護人,請繼續出示第二份證據。”

張強深吸口氣,伸手從桌上拿起一份檔案。

“法官大人,辯護人申請出示第二份證據,被害人趙小海的平板電腦搜尋記錄。”

“這是案發前兩週的搜尋歷史,請法庭及公訴人過目。”

他抬起手,朝技術人員示意。

大螢幕亮起。白色的背景上,一行行黑色的字跡緩緩浮現。

所有人都抬起頭,目光落在那塊螢幕上。

“怎麼死比較快”

“吞玻璃珠會死嗎”

“窒息多久會死”

張強目光掃過在場每一個人。

“各位請看!”

“被害人趙小海在案發前就已經主動搜尋死亡方式!”

“這不是一次,是三次!三次搜尋!這說明什麼?說明他存在嚴重的自殺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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