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丟亂葬崗,撿十崽開荒建家園》第182章 現場烹飪,打消疑慮(1)

作者:秋光老·4個月前

“回大人,民女年初才開始種植,到地裡這一批成熟,也不過才一千來顆土豆。

用於整個青陽縣推廣,實在杯水車薪。

不過,我能無意間發現那幾株苗,相信咱們青陽縣或者鄧州府其他地方還有這個東西的存在。

大人可派人在全縣境內尋訪留存的種源,儘可能多收集土豆種子。

後續根據種源數量,劃分區域,合適分配種植。

當然,我手裡這批土豆,留下少數留種後,其他的民女願盡數提供出來,由大人統一調配。

除此之外,後續栽種育苗、田間管理、採收留種的全套法子,我可悉數傳授,無償教給縣衙農官,再由農官下鄉教導各村百姓普及種植。”

一旁蕭燼靜靜佇立,適時補充道,“如今薯種有限,循序漸進推廣最為穩妥,先選取幾處村落試點栽種,摸清本地水土適配情況,積累成熟經驗後,再逐步向全縣鋪開,能最大限度規避栽種失誤,保障收成。”

陳縣令認真傾聽二人提議,頻頻點頭,心中已然勾勒出清晰的推行框架。

他心中感慨萬千,眼前這兩位身居山野的來客,沒有貪圖半點名利賞賜,一心只想著讓百姓擺脫饑荒困苦,這般無私大義實屬難得。

“二位思慮周全,計劃安排得十分妥當。”陳縣令神色鄭重,語氣帶著十足的決心,“本官即刻便著手安排下去,一邊傳令各鄉四處搜尋薯種,一邊召集農官集結待命,向姑娘學習栽種之法。

對了,不知兩位所住何處?待農官到了,好去向姑娘求教?”

聽到此言,蘇青禾神色一頓,他們的住處,如今還不算屬於他們的,已開荒的十多畝田地,地契全無。

若就此暴露住處,是否合適?

可若是不告知住處,會顯得他們不誠實。又如何讓人縣令大人放心?

猶豫半晌,蘇青禾開口道,“陳大人,自行開出的荒地,是必須要種滿三年後才能獲得地契嗎?

若想提前獲得地契,又當如何?”

“確是如此。按照本朝律法,無主荒地,開墾後,三年不徵糧、不派役,期滿經官府勘驗,確認無爭議後,登記入冊,發放地契。

要想提前獲得地契,若按熟田稅額,一次性補繳三年稅糧,也可申請提前入冊,但這筆銀子不菲…”

蘇青禾心下一沉,果然如此。

他們眼下哪裡有那麼多的銀子補繳稅糧?

“那軍屬免稅文書可否抵此稅糧?”

“免稅文書?自然是可以的。”

“真的?”此話一齣,蘇青禾眼中瞬間泛起光亮,壓在心底的顧慮消散大半。

若是文書能夠直接抵免稅費,便不必再一直隱匿居所,也無需擔心開墾的田地名不正言不順。

堂堂正正向官府報備地界,申領合法地契,往後安家落戶、耕種經營都能安穩無憂,再也不用處處提防旁人來霸佔了。

“大人請稍候片刻。”

蘇青禾匆匆留下一句話,轉身快步走出後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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