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丟亂葬崗,撿十崽開荒建家園》第272章 簽保證書,再不踏入(2)

作者:秋光老·2個月前

林深立刻快步取出麻紙、墨錠與印泥,小波跟著搬出來一張小方桌。

蘇青禾當即坐下,快速寫下一份保證書。

今有蘇家村村民十三人,分別是老陳氏、蘇二狗…

“都報一下各自的名字。”蘇青禾抬眼望過去,“不要企圖冒用他人名字,一會兒我會讓你們各自留下掌紋作為身份證據的。

左側第一個,你叫什麼?按順序報給我。”

“我…我叫蘇大勇。”

“我叫蘇大兵。”

“蘇大虎。”

“今有蘇家村村民十三人,分別是老陳氏、蘇二狗、蘇大勇、蘇大兵…於大靖丙午年五月廿一,聚眾結伴私闖青陽縣清河谷蘇青禾私宅,圍堵院落,覬覦春耕良種,言語脅迫宅主,其中蘇二狗無故腳踹宅內護院犬,蓄意損毀私宅畜產,滋事尋釁,有錯在先,罪責屬實。

現下十三人自知罪孽,誠心悔過,自願立下保證書為憑,立約眾人及各自家眷族人,往後永不私自踏入清河谷蘇青禾內院、良田、地界。

若有違背,蘇青禾可重啟今日聚眾滋事、私闖私宅、覬覦私產舊案,一併追溯當年蘇家村包庇惡行、瓜分免稅紅利舊罪,數罪併罰。

此保證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宅主蘇青禾留存,一份即刻送入青陽縣縣衙備案存檔,錄入官卷,可作為擅闖私宅的罪證使用。

以上條款,皆是眾人自願立下,無人脅迫、無人異議,心口如一。

立約人:(簽名、拇指指印、掌紋)

見證人:蕭燼、蘇大江、蘇小白、蘇沅沅、蘇小波、蘇林深、蘇七七、蘇小河、蘇一一。

備案:青陽縣縣衙。”

寫完最後一字,蘇青禾擱筆抬眼,目光冷冷掃過臉色發白的十三人,“內容已寫明,字字屬實,你們可有異議?”

“沒…沒有。”

“既然無異議,便依次上前簽押。”蘇青禾抬手示意,“識字者親筆署名,不識字老者,按拇指指印,最後全員統一留全掌掌紋備查。”

林深上前幫忙鋪開印泥,十三人依次上前,戰戰兢兢落筆、按印。

待所有人簽押完畢,蘇青禾將兩份保證書核對無誤後,仔細收起來。

她抬眼看向眾人,聲音冷淡,“今日我不押送你們赴官,是給你們最後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不是就此寬恕你們的過錯。

日後有此保證書在手,希望你們真的說到做到,永遠不要踏入這裡半步。

千萬別存絲毫僥倖,這文書,我是真的會送入官府備檔的。

日後你們中有人但凡越界,我必將追責到底,從重嚴懲!”

“我們知道了。

現在可以放我們離開了嗎?”白髮老婦人柺杖往地上一磕,沉聲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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