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是超市。”
張明遠沒給兩人消化的時間,趁熱打鐵,丟擲了第二張底牌。
“我的‘極速’網咖,也將在半個月內開業。”
孫志推了推眼鏡,顯然對“網咖”這個低端業態不太感冒。
“張先生,網咖現在到處都是,雖然現金流不錯,但形象太差,而且也就是賺個兩三塊錢一小時的機時費,天花板太低……”
“那是傳統的網咖。”
張明遠打斷了他,臉上帶著耐人尋味的笑。
“如果我告訴你,我的網咖,上網不要錢呢?”
“什麼?!”
這就連陳遇歡都愣住了,手裡的核桃差點掉桌上。
“不要錢?那你喝西北風去?”
“陳少,這就是思維的誤區。”
張明遠身子前傾,眼神銳利,開始拆解這套在後世早已爛大街,但在2003年卻如同天書般的商業邏輯。
“傳統的網咖老闆,盯著的是那臺計算機,賺的是那一小時兩塊錢的死工資。為了搶客,還得不停地打價格戰。”
“但我盯著的,是坐在計算機前的那個人。”
他伸出一根手指。
“我把上網費免了,或者做到極低。這就相當於我把全縣城的年輕人都‘圈’進來了。這是巨大的流量入口。”
“那怎麼賺錢?”孫志忍不住追問。
“靠嘴。”
張明遠指了指自己的嘴巴。
“一杯現調的冰紅茶,成本不到三毛,我賣三塊。一杯奶茶,成本五毛,我賣五塊。一份微波爐熱出來的快餐,成本兩塊,我賣八塊。”
“暴利。”
他盯著陳遇歡,聲音低沉,充滿誘惑。
“陳少,你想想。那些年輕人玩起遊戲來,一坐就是一下午。渴了要喝水,餓了要吃飯。這就象是你開了一家不用翻檯、顧客一坐就是好幾個小時的飯館。”
“一臺計算機只是個鉤子。”
“真正的利潤,全在吧檯的那張選單上。餐飲的毛利高達百分之幾百,這不比苦哈哈地收兩塊錢網費強十倍?”
孫志聽得目定口呆。
他是個學院派,哪裡聽過這種野路子?但這邏輯一盤,簡直無懈可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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