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是一夜之間,“安東縣出現女鬼申冤”的事就在全縣鋪開,並且開始向外輻射。
第二天,元初醒了之後,系統把陶縣令和衛大人的反思情況告訴了她,元初表示,一點不奇怪啊,陶縣令這個人,能力是有的,腦子也挺聰明的,原劇情裡,就是他快速抽絲剝繭,把原主找了出來,簡簡單單的套用了律條,覺得原主該判個死刑,就把案子報到了蔣大人那兒。
蔣大人認同了陶縣令的判決之後,又報到了衛大人那兒。
衛大人看了案情,覺得原主不該判死刑,所以,他駁回了陶縣令的一審判決,給原主判了兩年勞役和十八脊杖。
這個案子又報到了江南西道的提點刑獄司。
提刑司因為縣州兩級出現了不同判決,還有法律適用條款的問題,所以又報到了中央三法司。
三法司不認同衛大人的判決,他們更傾向於判絞刑,於是他們便申請“奏裁”,讓皇帝來做最終決定。
皇帝和稀泥,弄了個折中方案:流放。
對於這個決定,刑部、三法司,甚至是衛大人都沒意見。對結果沒意見,但是對過程有意見。
衛大人這個人自稱自己有書呆子習性,那是一點都沒錯的,就是從他開始,引發了很長時間的關於法律適用條款的全國性大辯論。
這就很難評。
你說他不好吧,因為他,元大丫才免於一死。你說他好吧,還是因為他,元大丫在州府大牢裡蹉跎了多年,並且“青史留名”。當然,留的不是什麼好名,被評價為“悖惡極矣”。
元初覺得,要是衛大人因為此事而能夠更加務實,也算是一件好事了。
第283章
事實上,不光衛大人難評,這個朝代本身也很難評。
它真的把“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理念貫徹到了極致。
所謂“富家不用買良田,書中自有千鍾粟。 安居不用架高堂,書中自有黃金屋。 出門莫恨無人隨,書中車馬多如簇。 娶妻莫恨無良媒,書中自有顏如玉。 男兒欲遂平生志,六經勤向窗前讀”,你以為這是比喻?
不是的。
這是真的。
只要你讀書讀出頭,你就自動擁有了這一切。
你會被人榜下捉婿,不光擁有了出身高貴的妻子,還擁有了妻子帶來的大筆嫁妝,還有岳父家的人脈。甚至妻子死了,你還可以娶她的妹妹,維持和岳父的關係。所以會出現幼時是宰相之女,長大了做宰相之妻,老了做宰相丈母孃的情況。
原劇情裡,元瑞為什麼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就因為他是個讀書人!還是個狀元郎!他一中狀元,就被當朝宰相榜下捉婿了!
沒人知道狀元郎鍾瑞的過往嗎?沒人知道他和元大丫的關係嗎?
不見得。
只是,知道了又如何?在這些當權者眼裡,在這些自詡為高人一等的讀書人眼裡,那都是不重要的事情。
那些過往,都是鍾瑞奮鬥路上的勳章。犯了事的元大丫,是他人生的汙點。
至於吳氏賣掉元大丫的事,那不是什麼大事,成大事者不拘小節嘛。再說了,那是一個母親為了兒子能夠出人頭地而做出來的事,關鍾瑞什麼事呢?
很多讀書人家裡都有兄弟姐妹為他犧牲,這是很正常的呀。他出人頭地之後自然會回報他們。只是元大丫的遭遇比較特殊,她被賣掉之後自己又犯了事,那就更跟鍾瑞沒關係了呀!是元大丫自己要去殺人,又不是鍾瑞逼她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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