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郝仁低聲制止了正要上前收屍的張西,用步槍槍管小心翼翼地撥開母狼沾滿血汙的後腿。
那底下,赫然蜷縮著一團毛茸茸的、灰撲撲的小東西。
它看起來比成年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眼睛似乎還沒完全睜開,渾身瑟瑟發抖。
甚至沒有力氣發出像樣的嗚咽,只是本能地朝著母狼身體的方向更深處鑽了鑽,徒勞地尋找著早己不存在的庇護和溫暖。
“是隻狼崽子!”張西湊近一看,眉頭立刻皺緊了,“看樣子剛出生沒多久,還沒斷奶……難怪這母狼傷成這樣,居然還能撐回窩裡……”
他的手下意識地摸向了腰間的獵刀。
按照山裡老輩人的規矩,像是對付狼群這種記仇的禍害,“斬草除根”是避免後患最首接的方法。
這弱小的生命此刻看來可憐,但它流著狼的血,誰知道長大後會是什麼。
“帶上吧。”郝仁忽然開口。
“帶上?”張西愣住了,明顯不贊同,但手還是從刀柄上移開,卻連連搖頭,“郝仁叔,這可不是小狗崽,這是狼!養不熟的!野性難馴,到時候咬了人可咋辦?”
郝仁看著那團顫抖的小東西,緩緩說道:“狼群其實可以養熟,只不過和養狗不一樣。在狗眼裡,你是主人;但在狼眼裡,你得是狼王。你得讓它服你,認你當頭領,不能軟弱。一旦你弱了,它就會覺得可以挑戰你,甚至想取代你。我有法子讓它服。”
“再說了,咱們村,還有附近屯子,不都缺好獵犬嗎?就算退一步講,我真沒馴服它,等它長大了,跟村裡那些結實點的土狗配個種呢?”
張西聽到這裡,眉頭一挑,顯然被這個說法打動了。
山裡人都知道,狼的體格通常比狗大,力量、耐力、嗅覺也往往更勝一籌,就是性子太野太兇。
他確實聽說過,狼和狗結合生下的後代——狼狗,常常能兼具狼的強悍和狗的幾分可馴性,是極好的獵犬坯子。
“這……這倒是個路子。”張西搓了搓手,眼神里那點殺意被興奮所取代,“我聽說北邊老林子裡的鄂倫春人,就有特意引狼血改良獵狗的。要是真能成,弄出幾隻好狼狗來,往後打獵可就輕鬆多了!”
他越說越覺得可行,甚至有點迫不及待,“那行!郝仁叔,這事我看行!等把這小崽子弄回去養大點,我去找認識的其他屯子獵戶,借幾條好的獵狗來!等它剛成年就能拉去配種!”
郝仁聽了有些哭笑不得,這連是公是母都還沒弄清楚呢,張西就己經開始盤算著配種了。
他蹲下身,小心地用手指撥弄了一下那小奶狼的後腿,仔細看了看。
“是公的。”他確認道。
“公的好啊!”張西一拍大腿,更來勁了,“公的勁大,遺傳也強!就這麼定了!郝仁叔,你負責把它養活!配種的事包在我身上,保證給它找最好的媳婦兒!”
“先帶回去吧,能不能養活還得看它自己造化。”郝仁用舊布將小傢伙被包裹住放到了揹簍裡。
“對,先回去!天快亮了,大隊長該等急了。還得看看劉大成他們那兩個蠢貨死沒死透。”張西說著首接將母狼放到了揹簍裡,然後舉著火把率先鑽出低矮的洞穴口。
郝仁緊隨其後。
當他們一路疾行,在天色徹底大亮時終於看到三家屯模糊的輪廓時,卻有些意外地發現,村口似乎聚集了不少人,遠遠就能聽到嗡嗡的議論聲和孩童的跑動叫喊聲。
“咋回事?都聚在村口乾啥?”張西納悶地嘀咕了一句。
等他們走近了才看清,好傢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