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伊萬選擇臥薪嚐膽不同,此時的郝仁正在做行動前的動員。
“弟兄們,進去之後見人就打。記住,第一棍打嘴,防他求饒。第二棍打腿,防他逃跑。”
伊萬不選擇復仇,是因為在這片土地上很難找到願意支援他們的人。
但郝仁不同,他最不缺的就是能支援自己的本地人了。
聽見郝仁的講話,底下頓時齊聲叫好。
這些人都是郝仁從三家屯和內外孫屯找來的漢子,個個膀大腰圓,往那兒一站,跟一堵牆似的。
平日裡他們在山裡打獵、下地幹活,身上有的是力氣,正好現在冬季他們沒事情幹,正缺一個使力氣的地方。
去裡水鎮打架這種事,肯定是不能交給自己人的。
畢竟郝仁可是個守法公民,怎麼可能讓自己的手下幹這種事呢?
為此他專門跑了一趟內外孫屯,跟兩個屯的支書通了氣,就說有人坑了自己的錢,現在需要幾個幫手去把坑錢的人揍一頓。
他還表示,每個願意來的人給兩塊。
大夥一聽,立馬踴躍報名,還說郝仁給錢是看不起他們,說什麼都不肯收。
於是郝仁就把這筆錢擺了宴席,請大夥好好吃一頓。
現在郝仁就是在宴席上進行的行動動員。
外孫屯支書孫富貴這時站起來問了一句:“郝隊長,需不需要留他們一命?”
郝仁趕忙擺手:“打一頓就行,別鬧出人命,到時候連累了你們。”
孫富貴卻滿不在乎的擺了擺手:“沒事,有本事讓公安來我們屯上抓人。”
他是真不在乎。
現在確實有法不責眾這種說法的,雖然法律條文上沒有寫,但實際操作中例子多得很。
特別是他們這種貧農,犯了事公安都不敢進屯來抓人。
公安的命也是命,來少了太危險,來多了容易被說是欺壓人民群眾。
郝仁想了想,還是搖了搖頭:“不用了。”
他可不想到時候鬧出人命,事情搞大了不好收場。
教訓歸教訓,真要把人打死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因為等下要去打架的緣故,這次的聚餐並沒有備酒。
沒有酒的宴席便會吃的就快,不到半個時辰,桌上的東西便被一掃而光。
郝仁見大夥吃得差不多了,起身說道:“既然大夥吃得差不多了,那咱們就出發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