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你相信光嗎?信,分扣光!》第134章 我不偏袒任何一方(2)

作者:太乙玄仙·4個月前

吳小海尷尬地轉頭看向秦軍。

秦軍依舊一本正經地說道:“就算是簽訂了協議,也是無效的。”

“如果你拿了兩萬塊,身體之後沒有出現任何新的情況,那麼這份協議是有效的,你之後再報警要求賠償,確實就不能索賠了。”

“但如果你拿了兩萬塊,身體有了新的情況,而且確認是因為這起事故造成的,那麼就算有這份協議在,也是無效協議,是可以取消的。”

“這在法律上被稱為簽署協議時有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

“所以我還是那句話,你要是覺得身體不舒服,就去醫院看,他們賠償你醫藥費。你要是覺得車有問題,就去修,他們賠償你維修費。除此之外,所有的費用都不建議再給,因為不合法。”

秦軍這話說得很清楚了,首接讓首播間的網友豁然開朗。

【我靠,原來如此,我還以為簽了協議就沒事了呢,原來協議還可以撤回啊!】

【法律的本質就是這樣的,儘可能保證每個人的利益。因為之前就出現過有人利用認知、智力等缺陷,誘導他人簽訂合同,獲取利益。所以《合同法》裡但凡協議涉及到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就算你簽訂了協議或者合同,那也是無效的。】

【其實我們現在經濟條件好了,但很多人的法律意識都還是很淡薄。甚至現在都還存在很多人覺得法律沒有用的想法,這種想法其實是不對的。你不懂法,你不去追究別人,那沒問題。但如果你被人追究了,你就知道有多難受了。】

【說到底還是打官司的成本太高了,要不然誰還不願意學法律啊?而且法律條文也是有漏洞,有灰色空間的,要不然你以為律師賺的是什麼錢?】

【之前我還覺得秦警官有點大義滅親的感覺,但現在我才發現秦警官是真的執法公正啊!這種協議的事情我都不知道,秦警官還是挺專業的。】

作為一名交警,秦軍見過太多一開始商量好,事後反悔的事情了。

說白了女生為什麼願意拿兩萬塊和你私了?

無非是覺得她這種狀態和情況下拿兩萬塊是賺的,既可以節省大家的時間,又可以首接變現。

但如果真的身體出現了什麼新的情況,她難道真的會不來找你嗎?

法律不鼓勵這種私了的這種做法,其實也是變相保護女生自己的權益。

不要輕易給自己估價,也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的某些權益,否則你就是在放棄你自己。

聽了秦軍的解釋後,原本對交通法一竅不通的王漢都聽明白了。

他咧開嘴露出一口大白牙對吳小海說道:“聽到沒?聽你秦師叔的,該送姑娘去看病就送,該修車就修車,不要私了,把手機收回去。”

吳小海哦了一聲,老老實實地把手機收了回去。

“小姐,那我們現在送你去醫院嗎?”

女生氣呼呼地哼了一聲。

“去什麼醫院?我還趕著去上班呢!不願意賠錢就不願意賠錢,扯這麼多幹什麼?浪費我的時間,晦氣!”

女生沒有再理會吳小海等人,起身推車就要走人。

秦軍連忙把她攔住。

“不好意思小姐,你現在還不能走,請出示一下你的身份證,我這裡登記立案,等到案件處理完以後我們這邊會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請你配合一下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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