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揚的笛聲傳到紅霞山谷的隘口。
“里昂那邊看來己經準備就緒。”一個土匪獰笑著說道。
“路障己經放好了,他們跑不掉了。”另一個手下也上前彙報道。
戴著金屬面具的雷蒙德發出一聲冷笑,他的聲音聽起來就像是報喪的烏鴉和夜梟混合在一起,極其怪異。
又一批不知天高地厚的亡命之徒,與其去地下城那邊送死,不如把性命和錢財都留在這裡。
雷蒙德也曾是一名職業冒險者。當他那個原本遊手好閒的哥哥有一天穿著冒險者裝備回到家,丟給父母一袋銀幣時,他忍不住跟了出去。
那是他這輩子最後悔的一件事。
一開始似乎很順利,他們兩兄弟一起戰鬥,與魔物廝殺,拿著獎勵回到酒館再喝個痛快,幻想哪一天自己也能征服紫色傳送門,成為國王授勳的英雄。
首到他們進了黃色傳送門,隊伍裡傷亡越來越多。雷蒙德開始害怕了。
可來不及了。
那次的冒險成了他一生的夢魘。剛剛進地下城沒多久,那個長著翅膀的魔物領主就把他抓走了。
他被凌虐了整整三天三夜。
被人抓住也許還能跪地求饒,但如果是被那種魔物抓住呢?
它們沒有別的目的,純粹享受折磨的樂趣。
雷蒙德最開始還能哀嚎,到最後,嗓子也啞了。
如果能就此死去,未嘗不是一種解脫。
偏偏自己的哥哥帶著隊隊員最後趕過來殺死了那隻魔物,救出了自己。
那個時候雷蒙德己經被摧殘得身上不剩一塊好肉。
那些該死的牧師和藥劑愣是把他從死亡的邊緣拉了回來。
然而再醒來時,雷蒙德己經是個廢人,他失去了一隻眼睛,鼻子,舌頭,還有生殖器官,全身皮膚也如同重度燒傷一般,遍佈疤痕。那張臉,更是慘不忍睹。
他再也當不成冒險者了,見到傳送門時他會渾身顫抖,甚至失禁。
他也當不成正常人了,那副面孔,別說女人,連自己家人都不忍心多看。
從此,他憎恨魔物,更憎恨冒險者,尤其是跟當初的自己一樣,被熱血衝昏頭的那些年輕人。
當有一天哥哥那支冒險小隊進去傳送門後再也沒回來時,雷蒙德甚至感到暢快。
父母卻指責他冷血。
明明是他把我帶上那條不歸路的,你們當時應該勸阻我,而不是被那袋銀幣迷昏了頭。
雷蒙德這樣想著,然後砍死了他們。
他逃到了烏鋒山,和一群亡命之徒混在一起,藉著以前冒險留下的底蘊,他還成了頭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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