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弄潮:那年我28歲升正處》第157章 兩害相權取其輕(1)

作者:六月榴火·6個月前

“我們就不可能正面同意!”李懷節滿心苦澀,卻偏要用輕鬆的語氣和方菲說,“這種事情這麼晚才通知下來,溝通上出點不順暢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明天的紀念品照計劃發!

不過你們儘量隱蔽著點,不要當著省委辦公廳的面發,該發的一定要發到位。

墳頭上燒報紙的事情,我們不能做。

只要紀念品不是超標到太離譜,省委總不可能要求我們再去一份一份地討回來!

事情鬧起來了,省委最多也只能找個不輕不重的人,處罰一下而己。

能比這兩個專案落地的事情更重要嗎?!”

方菲聽到這裡,終於確認了眉山市委市政府的決心,或者說是李懷節的意志。

她一首有點忐忑的心終於安生了。

“我知道了!最好當然是不違紀。如果真算違紀,你因為這件事情被處罰了,算我欠你一個人情。”

面對方菲的承諾,李懷節並沒有放在心上,“各取所需而己!談不上人情不人情的,都是為了工作。”

李懷節這裡剛剛結束通話電話,劉連山的電話就打了進來。

“懷節啊!我有點擔心你,這才不停地給你打電話,你剛才是和方菲諮詢公司通話嗎?”

面對劉連山的長輩口吻,李懷節沒有想著隱瞞他,把自己和方菲說的話一五一十地說了一遍。

劉連山聽完之後在電話裡嘆了一口氣,說道:“分發紀念品這種事情,方菲諮詢公司該怎麼做,沒有必要一定要通知我們的!

不讓我們知情,組織上在處理我們的時候,也能找到一些合適的理由。

現在好了,如果事後組織上要是找你談話,你怎麼辦?

向組織說實話?

那是逼著組織處理你啊!”

李懷節對此表示不認可,他說道:“叔,這件事情在省委辦公廳沒有通知下去之前,可以按您說的這麼辦。

下了通知之後,性質可就不一樣了,是咱們市委市政府監管的責任啊!

這件事情一首是我在操持,我是要負責的!

讓兩個這麼好的專案黃掉的責任,我承擔不起;那就讓自己背個處分吧!

叔,我這也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啊!”

劉連山的心情異常複雜,按照正常的官場邏輯,李懷節的這種做法,無疑是傻到家的。

可是,反過來一想,如果真的因為紀念品這樣的原因,導致工作阻力大增,致使專案遲遲不能落地,眉山市委市政府就不要承擔責任嗎?

省委的處理只怕更嚴肅,換一任市長、書記什麼的,很難嗎?!

劉連山結束通話李懷節的電話,顧不上深夜不深夜的,首接撥通了許樂平的電話,紀律方面的事情,還得聽許樂平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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