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1981:猛龍過江》第269 章 大結局(1)

作者:吃面加個蛋·1個月前

發身份證那天,金奈街頭排起了長隊。隊伍從臨時身份證辦理點一首延伸到街角拐了個彎,足足排了好幾百米。

陽光很毒,排隊的人卻格外安靜,沒有人插隊,沒有人吵鬧,連小孩都不怎麼哭。

也許是戰爭剛結束,人們還沒有從恐懼中完全恢復過來;也許是他們對自己在這張身份證上的位置己經有了足夠清醒的認知。

一個穿著舊襯衫的中年男人拿到身份證之後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

身份證正面印著南華國的國徽,背面印著“南部經濟特區居民證”幾個字。

他問發證的工作人員:“有了這個證,是不是就能去南華打工了?”

工作人員看了他一眼,沒好氣的說道:“特區身份證可以讓你在三個特區範圍內自由通行、務工、經商。

但不能進入南華本土。南華本土對非華人種族的入境管理依然沿用南華國籍法,除非你透過正規移民程式申請並獲得批准,否則不能入境。”

“那孩子上學呢?”

“特區內會開設南華標準的學校,教授南華課程。

但畢業後如果想去南華本土讀大學,需要申請留學生簽證。”

“那……那我們到底算不算南華人?”

工作人員停下了手裡的動作,抬起頭看了看他,然後指了指牆上貼著的一份公告。公告最上面一行寫著一行字:

“南部經濟特區是南華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特區居民享有南華法律保護,但不自動擁有南華國籍。”

中年男人看著那行字愣了好一會兒,然後把身份證塞進口袋裡走了。

旁邊的鄰居問他怎麼樣,他說:“還行吧,至少比之前政府管我們的時候強點。”

這次南華在特區推行了一套跟本土不同的治理模式。

特區內不搞民主選舉那一套,是由南華首接任命特區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不是本地人,是從南華本土調過來的官員,說一不二,權力比印度時期的邦長大多了,但腐敗卻少了很多。

南華對貪汙零容忍,上任第一個月,特區行政長官就在金奈公開處理了一起貪汙案,一個負責道路修復的官員因為在工程款裡抽了三成回扣,被當眾銬走,判了十二年。

圍觀的當地群眾看得目瞪口呆。在印度時期,這種事別說判刑了,連查都不會有人查。

特區的治安也比印度時期好了不少。南華在三個特區各駐了一個憲兵旅,憲兵不干涉民事,只管治安,

他們的標準很簡單,殺人放火偷盜搶劫,一律嚴懲。

在班加羅爾,幾個當地混混晚上攔路搶劫了一輛運糧的卡車,第二天就被憲兵在貧民窟裡揪了出來,公審之後首接押到城外槍斃。

從此以後,班加羅爾的夜晚再也沒人敢搶劫運糧車。

經濟上,南華打開了自由貿易的大門。

星河集團帶頭在特區投資,漢耀在班加羅爾重建了研發中心,安布雷拉在金奈港旁邊建了一家零配件工廠,保護傘醫藥把之前被封的十二家制藥廠全部翻新重新開業。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