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應該把葉天辰抓起來,抓我幹什麼?”
“我沒有組織賣淫,合同簽訂錄有影片,是簽訂者同意的!”
“……”
任憑他如何喊,都沒有一個人回應。
半個小時後。
周經緯拿著一沓資料,走進審訊室裡。
“你是呂衛?”他問。
“我是!”呂衛的手被銬在桌子上,見到周經緯後忙道:“我才是受害者,你看我身上的傷口!”
“不要著急,我們向來公私分明,錯就是錯,對就是對。”
周經緯說道。
“我是很相信你們的,需要什麼證據我都可以提供。”
為了防止這一天的發生,呂衛在做每一件事情的時候都極為用心,
百密無疏,
他自問沒有太大的把柄被對方抓在手中。
“上面的判決書已經下來了,鑑於你組織賣淫,以及合同中的霸王條款,處以十二年監禁,立刻執行!”
就在呂衛以為有希望的時候,周經緯直接宣讀了判決書。
十二年!
他這一輩子都毀了!
“這是什麼意思?”
呂衛瞪大雙眼,因為太過用力,手腕處被手銬磨出了血。
“判決書已經下來了,十二年,好好在監獄裡學習一下,有機會縮短刑期。”
周經緯說道。
“你們聽不懂人話嗎?”呂衛聲音低沉而嘶啞,目眥欲裂,血絲畢現:“我都說了,我是受害者!”
“我們處理問題,抱著公平公正的態度,不會徇私枉法!”
“施暴者還在外面逍遙法外,呵,這是沒有徇私枉法?”
“你在審訊室裡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會成為有力的證據,如果再對警司處進行誣衊,刑期有可能加長!”
周經緯提醒。
呂衛知道無法和眼前這人講道理,喘著粗氣,一口牙齒彷彿要咬碎:“我要上訴,立刻上訴!”
”!訴上行進法無,的定判院法高最是書決判份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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