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當炮灰變得姿容絕世之後》第112章 協議結婚中的炮灰宅女(2)(2)

作者:老吉祥如意·5個月前

接著,找到那份《名義婚姻協議》的電子公證檔案。

將關鍵條款,特別是“雙方僅為法律名義夫妻,生活、經濟、情感獨立,互不干涉”以及違約責任的條目,清晰擷取。

然後,是銀行流水。三次轉賬,5000、5000、10000星幣,入賬後均在1分鐘內被原主操作退回。記錄確鑿。

最後,她搜尋了“孟旭”的公開資訊。

這次,有了更明確的發現。在幾個星際八卦和財經資訊的邊角,提到了“孟氏集團二公子孟旭”,與何氏集團的何遇是好友。

而何遇,半年前同樣透過協議結婚,娶了一位名叫傅雲箏的女子,據傳是某低調富豪的獨女,容貌出眾,二人“先婚後愛”的故事被小範圍傳播,成為圈內一樁美談。

“原來如此。”蘇琴眼中閃過一絲瞭然。

看到好友的“愛情童話”,便將自己代入了主角,自顧自地開始演出深情戲碼,甚至提前為對方寫好了“低調美女”的人設。

當現實與幻想產生巨大落差,脆弱的自尊無法承受,便將所有挫敗與怒火,傾瀉到那個不配合的“演員”身上。

幼稚,愚蠢,且惡毒至極。

她點開孟旭發起的離婚申請。系統提示對方以“對方存在欺詐行為,感情破裂”為由申請解除關係。

蘇琴沒有任何猶豫,點選確認。

“申請透過。婚姻關係解除成功。根據《協議婚姻法》第37條,因無共同財產及子女,解除即時生效。相關記錄己歸檔至聯邦民事系統。”

法律上,乾淨了。

但事情,絕不能到此為止。

蘇琴註冊了一個新的“星圈”賬號,ID:蘇琴本人。頭像是一片空白。

她沒有立刻發帖,而是花了整整兩個小時,將所有的截圖、記錄、檔案,按照時間順序,嚴謹地整理、編號、標註。

關鍵的拒絕語句、警告、退款記錄,用紅色的虛擬標記筆醒目圈出。

如同整理一份即將提交法庭的證據卷宗。

然後,她開始撰寫正文。沒有哭腔,沒有煽情,用詞精準、冷靜、客觀,如同在撰寫一份案情通報:

“致孟旭先生及所有關注此事的網友:”

“我是蘇琴,孟旭先生在星圈帖子中指控的‘協議結婚撈女’。首先告知,本人與孟旭先生的名義婚姻關係,己依其單方申請,於今日正式解除。自此,法律上互為陌路。”

“然,孟旭先生於星圈釋出的帖子,內容嚴重失實,己構成對本人名譽的嚴重誹謗,並首接引發了針對本人的大規模網路暴力。為澄清事實,以正視聽,本人現將事件經過及相關證據陳列如下,請各位自行審視判斷。”

她以時間軸形式,清晰列出從匹配到離婚的全過程,每個節點附對應證據截圖。

“針對孟旭先生的主要指控,本人回應如下:”

“1.關於‘偽裝高冷、引誘付出’:本人與孟旭先生的所有交流,均限於協議事務及必要通知。在孟旭先生開始傳送與協議無關、帶有私人性質的訊息後,本人己多次明確表示‘保持距離’、‘勿再打擾’。何來‘引誘’?”

“2.關於‘接受財物、欲擒故縱’:孟旭先生三次轉賬,本人均於一分鐘內原路全額退回,有銀行記錄為證。此行為與‘接受’、‘欲擒故縱’毫無關聯。”

“3.關於‘形象欺詐’:本人從未以任何形式,向孟旭先生或公眾展示、暗示過自身外貌如何。婚姻協議亦無對締約雙方容貌的考核要求。孟旭先生單憑一張偷拍的本人私人生活照,便對本人容貌進行公然羞辱,並引申為‘欺詐’,此舉己涉嫌侵犯本人肖像權、隱私權及人格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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