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明,兩天揍朱元璋三頓》第113章 小草:蛋糕做大點也違法?(2)

作者:焚丹谷內谷的小祖·5個月前

“哎呀,原來少莊主住的真是個大點心啊!”

“我說怎麼老聞到一股甜香味兒!”

“這得用多少雞蛋和麵啊?”

“那紅櫻桃看著也挺好吃,不知啥餡兒的?”

“米大人要不要嚐嚐?咱莊主……呃,少莊主大方,說不定能掰塊牆皮給您嚐嚐,聽說還是草莓味兒的!”

“米大人,這蛋糕……它不算房子吧?那《大明律》是不是管不著?”

“估計得歸《食貨志》管?或者……御膳房?”

臥底們你一言我一語,聲音不大,但足夠讓米任聽得清清楚楚。他們完美融入了“無知莊戶看熱鬧瞎起鬨”的氛圍,把“氣氛組”的作用發揮得淋漓盡致,每個問題都精準地戳在米任的肺管子上。

米任站在那裡,聽著周圍的竊竊私語和憋笑聲,看著小草一臉無辜地嚼著“門把手”,再看看那個怎麼看怎麼不真實的“蛋糕”……

他忽然覺得,心好累。

官,真的好難當。

尤其是當你想找一個全是怪胎和戲精的莊子的麻煩時。

他胸中一口悶氣堵得慌,真想一甩袖子,罵一句“豈有此理”,然後轉身就走。

可他能走嗎?

不能。

上頭交代的任務是“拖延時間”、“製造麻煩”。查不出實質問題,他就算在這兒乾耗著,跟這群戲精和怪物胡攪蠻纏一天,也得耗下去。空手回去,沒法交代。

他臉色鐵青,正準備再找別的茬——比如查查莊子裡有沒有私藏兵器甲冑,或者戶籍管理有沒有漏洞……

就在這時,他眼角餘光瞥見,那個一首站在旁邊看戲、沒什麼存在感的“大腳”,被金默輕輕捅了捅胳膊。

“?”馬秀英側過頭,用眼神詢問。

金默湊近她,壓低聲音,用只有兩人能聽清的音量說:“告個狀唄?”

“啥?”馬秀英沒聽懂這個古怪的詞。

“他不是揪著‘違制’、‘逾矩’不放嗎?”金默朝米任的方向努了努嘴,眼中閃過一絲狡黠,“那咱們就給他一個真正的、板上釘釘的‘違建’、‘逾制’。讓他去查,去管,保證他‘有事可做’,而且絕對是大案子,夠他忙活好一陣子,就沒空在咱們這兒磨牙了。”

馬秀英眉頭一皺,立刻搖頭,聲音也壓低了,但帶著不贊同:“我們莊子乾乾淨淨,規規矩矩,哪來的違建?我住著覺得合適舒服的,那就合規矩。”她雖然思想變了,但皇后的驕傲還在,自己認可的地方,絕不承認是“違制”。

“誰說一定是咱們莊子了?”金默嘿嘿一笑,指了指莊子外面,廣袤的天地,“莊子外面,其他地方,不也有的是嗎?”

“你要我……舉報他人?”馬秀英眼神一凝,語氣嚴肅起來,“此舉非君子所為,亦有構陷之嫌。”

“怎麼就是構陷了?”金默理首氣壯,“咱們這是遵紀守法,維護《大明律》的嚴肅性!看見違法行為,向官府舉報,是每個大明子民應盡的義務!米大人不是最愛講‘法’嗎?咱們幫他發現大案要案,他得謝謝咱們!”

“……”馬秀英被他這套歪理說得一時語塞,但隨即反應過來,“即便是舉報,也當證據確鑿,事涉重大。何況,你說‘不算他人’?莫非是相識之人?那更不可!豈有舉報自己人的道理?”

“自己人怎麼了?”金默眼睛一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己人犯了法,更該舉報!這叫大義滅親,哦不,大義滅‘己’!這樣才能體現咱們小草莊公正無私,擁護朝廷法度的決心!讓米任,讓宮裡那位,都挑不出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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