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演受害者,你去當真兇!》第180章 失蹤四年的女人11(1)

作者:默默不打誑語·1個月前

時幼跟著閔安歌走進審訊室,此時時幼特意換了一身警服。

門開的時候,盧彥哲看到了兩人,他還在思考,如果自己死咬著不承認,沒有證據,警察也無法抓自己吧。

閔安歌和時幼落座到他對面。

“你買那麼多消毒劑做什麼?”閔安歌率先發問。

盧彥哲注意到時幼放在桌上的手,手腕上有一片燙傷的疤痕,他收回目光,“當然是清理家裡了,最近天熱,家裡生了好多蟲子。”

“你出租房就20多平米,需要用到那麼多劑量嗎?”

“哎呀,我這人比較愛乾淨啊,我就多清理了幾遍啊。”盧彥哲隨口解釋。

時幼確實盯著對方的眼睛一直看,他看起來怎麼好像一點不驚訝自己的穿著,他不認識自己?所以就是玩家嘍,居然連受害者都不認識。

他是沒想到一個受害者會穿成這樣進審訊室吧。

閔安歌一拍桌子,“我們去你家檢測過了,根本沒有消毒劑的成分,老實交代,你買的消毒劑用到哪了?”

盧彥哲扶著額頭,嘴硬道,“就是用了啊,也可能被我丟了,我最近記憶不太好啊,警官。”

“3月17日到-19日,你在哪,做了什麼?”這兩天就是時幼逃跑和陸可被釋放的時間。

盧彥哲依舊嘴硬道,“就每天開店和回家啊。”車子應該是查不到的,套牌車,而且他也清理過了。

監控應該也拍不到,自己包裹得很嚴實。至於證人的話,陸可不認識自己,周晴一個人的證詞也是不夠的。

他放下心來,“警官,我一個人住。也沒什麼朋友,平時關店的就回家了。”

“所以沒人能替你作證了。”

盧彥哲雙手一攤,“那我也沒辦法啊。”

“你鄰居說你那兩天經常半夜出門,凌晨才回來。你怎麼解釋?”

“怎麼可能,我一直在家啊,他們是不是聽錯了!?”盧彥哲住在老小區,小區沒有監控,他都是半夜爬窗戶出去的,那些鄰居怎麼可能知道自己出門了,這警官詐自己也得合理點吧。

時幼注意到,他一直在盯著自己的手腕,手腕上的傷是有什麼特別的嗎?

她慢慢地、一寸一寸地把左臂的袖子往上推,皮膚一寸一寸地露出來,直到整條小臂完全暴露在哪站白熾燈刺眼的光線下。那片暗紅色的、皺巴巴的、像是被揉碎之後又重新拼湊起來的皮膚,在燈光下顯得觸目驚心。

盧彥哲盯著那些新舊交替的傷疤,有一種熟悉感,大腦深處好像閃過什麼。

常佑那種一份報告走進了,在閔安歌身邊耳語了幾句,放下報告又出去了。

閔安歌眼睛一瞪,“兩個受害者身上的衣服受損報告已經出來了,檢測出同一種消毒劑。你有什麼解釋的?”

“警官,消毒劑那種東西都是通用的東西,我要解釋什麼呢?”

閔安歌突然高聲恐嚇,“如果加上兩名受害者的共同指認呢!”

“不可能!她明明沒有…”盧彥哲忽然反應過來,“…那我們可以當面對質啊。”怎麼可能被指認,她在詐自己,早上才見過陸可,她沒有認出自己。如果真的指認,自己可以告他們誣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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