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奇案錄》第282章 新規矩(2)

作者:在下魚親王·5個月前

“是,大人!”

秦峰領命,上前一把扭住沈三的胳膊!

沈三嚇得魂飛魄散,連聲求饒道:

“大人饒命!大人饒命啊!小人再也不敢了!求大人看在我家莊主的面子上,饒了小人這一次吧!”

祝無恙冷哼一聲,不為所動道:“哼,你家莊主……”

秦峰押著沈三,便要往縣衙走去,周圍的百姓紛紛叫好,為祝無恙的公正執法而歡呼……

祝無恙看著秦峰的背影,高聲道:“秦捕頭,等一下!”

秦峰停下腳步,回頭看向他:“大人,還有何吩咐?”

祝無恙的目光掃過周圍的百姓,朗聲道:

“本官今日,在此立一條新規矩!

自今日起,凡在定縣境內,訛詐欺壓百姓者,不論身份高低,不論背景如何,一律嚴懲不貸!

罰其家產的十分之一,賠償給被欺壓者。另再罰十分之一,充入公庫,用於救濟貧苦百姓。

若欺壓者,是為某戶府宅的下人,則由其主子,代受懲罰!”

此言一齣,滿場皆驚!

所有人都驚呆了,難以置信地看著祝無恙……

這條規矩,不可謂不嚴厲,尤其是那“主子代受懲罰”的一條,更是首接擊中了那些大戶人家的要害!

他們手下的下人,平日裡之所以敢如此囂張跋扈,不就是仗著其背後主子的勢力嗎?

如今,主子要為下人的行為負責,看他們還敢不敢縱容手下為非作歹!

周圍的百姓,先是沉默了片刻,隨即爆發出震耳欲聾的歡呼聲!

祝無恙微笑著看著歡呼的百姓,心中卻沒有絲毫的喜悅……

有道是:一家歡喜,一家愁。祝無恙如此做法固然可以贏得民心,卻是會觸動許多達官貴人的利益……

祝無恙當然清楚這些門道,只不過比起升官發財,他更願意相信當年老祝做縣令時說過的一句話:“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擺攤賣火燒!”

就算是當一輩子的縣令升不上去又能如何?餓不死就成!

一念至此,他轉頭看向秦峰,沉聲道:“押回去吧。另外,派人去拜月山莊,告知那沈放鶴,讓他親自來縣衙領人。”

“是,大人!”秦峰再次領命,押著垂頭喪氣的沈三,大步向縣衙走去……

原本打打算回新宅的祝無恙,此刻也沒了心情,他看著眼前歡呼的百姓,看著這破舊卻充滿生機的街道,心中的決心愈發堅定……

他亦是轉身,向著縣衙的方向走去…

…………

……莊山月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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