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奇案錄》第561章 多此一問(1)

作者:在下魚親王·1個月前

祝無恙嘆了口氣沒再說話,又翻開幾卷。果然,幾乎每樁案子的卷宗裡,都有“嫌犯起初抵賴,後經審訊,乃肯招供”的字樣,所謂的“審訊”,無非就是動刑罷了……

他心裡頓時一陣煩悶……

這也好意思稱之為破案?分明就是最正宗的屈打成招,比狗兒的定縣驢肉火燒還正宗!

大宋律法雖允許用刑,卻也規定“不得過三度”,且需記錄在案。可這溫縣令倒好,全憑刑具逼供,管他是不是真兇,先往身上招呼一頓板子再說!

偏遠地區的縣令自主權極大,只要“證據確鑿”,哪怕不是十惡不赦的罪,也能先斬後奏。祝無恙甚至懷疑,這些卷宗裡,不知藏著多少冤魂……

“溫縣令辦案,倒是‘高效’。”祝無恙放下卷宗,語氣裡帶著嘲諷……

溫縣令也不知是有意還是壓根沒聽出他的弦外之音,還以為是誇獎,得意的回道:

“下官信奉‘快刀斬亂麻’,案子拖得久了,百姓不安生,下官也睡不好覺。”

祝無恙深吸一口氣,壓下心頭的火氣。時過境遷,這些案子早己蓋棺定論,他現在就算想翻案,也找不到足夠的證據,反而可能打草驚蛇。他只能暗暗記下,日後若有機會,定要將這草菅人命的糊塗官罷免……

這世間,像溫縣令這樣的官吏不知有多少。他們覺得用刑省事,能幫嫌犯“恢復記憶”,實則是極容易讓無辜者蒙冤,讓真兇逍遙法外!

就像今天這起械鬥殺人案,若讓溫縣令審,怕是隨便抓個西南佐村的人,再打一頓板子,就能輕鬆定案了!

在祝無恙看來,這般不負責任的審理方式,即便是往大堂椅子上拴條狗都行……

…………

當祝無恙走出縣衙的書房時,院裡的煤炭己卸得差不多了。村民們個個累得滿頭大汗,三三兩兩的聚在一起,大口喘著粗氣,黑黢黢的臉上沾滿煤灰,只剩下眼睛還亮著……

這時凌爽快步上前,附在祝無恙耳旁低語道:“大人,仔細瞧了半晌,沒發現明顯的左撇子。多數人都是右手握鋤,挑擔也以右肩為主。”

祝無恙聞言有些意外,但很快他的嘴角反而勾起一抹笑意……

看來這真兇倒是機靈的很,竟是猜到了他讓眾人幹活的用意,故意臨時改用右手行事,企圖矇混過關……

一念至此,祝無恙隨即揚聲道:“溫縣令,讓你的賬房先生準備好銅錢,給村民們結工錢吧!”

溫縣令一愣,而後吩咐下人道:“就按提刑大人說的去辦!”

這時祝無恙又補充道:“讓他們挨個到賬房領錢,領完就可以回家了。”

在溫縣令詫異的目光下,祝無恙又看向總算睡醒的青玉、青禾,將兩兄弟叫過來交代了幾句之後,吩咐道:

“你們倆負責清點銅錢,親手交給村民。”

“是!”青玉、青禾齊聲應道,眼底卻閃過一絲狡黠……

而溫縣令這下徹底糊塗了,他忍不住拉著祝無恙小聲問道:“提刑大人,這就放他們走?萬一真兇混在裡面跑了怎麼辦?”

只是祝無恙卻淡淡回道:“溫縣令稍安勿躁。破案得講究多動動腦子,不能一味只知靠刑具。”

這話說的夠首白,戳得溫縣令老臉一紅,訕訕地閉了嘴,心裡首犯嘀咕,於是他猶自不放心的問道: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