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開局強化版字母哥》第475章 濃墨重彩一筆!(1)

作者:五五八八·6個月前

大家別以為這個賠償是小意思,小數字,那可能是一個天文級別的數字的。

甚至有可能,傑裡-韋斯特可以直接要求,從聯盟的收入中分成。

這個分成數額,哪怕是1%,都很可觀。

要知道,在莫燃的歷史線裡,死亡五小時代,nba一年可是能從龍國拿走6.3億的m國貨幣啊。

在nba,有一個最大的垃圾合同。

這個垃圾合同,既不是紐耀尼克斯給根本不能打球的“大媽”阿蘭-休斯敦的上億m國貨幣合同,也不是達拉斯小牛和孟菲斯灰熊,白送給“高富帥”錢德勒-帕森斯的上億m國貨幣。

這個合同的持有人,是丹尼爾-斯爾納和奧茲-斯爾納兄弟,他們並不是球員,而是球隊的老闆。

談到這個超級垃圾合同,還得追溯到遠古時代的1976年,在當時,nba聯盟和aba聯盟處於商業利益,決定合併。

當時丹尼爾-斯爾納和奧茲-斯爾納兄弟,他們旗下有一隻aba的球隊,名字叫做聖路易斯精神隊,球隊倒也不是魚腩球隊,他們擁有全明星馬文-巴恩斯,以及歷史上第一個真正意義的高中生狀元和高中生超級巨星摩西-馬龍。

在當年,屬於aba的幾個球隊,比如大家都很熟悉的丹佛掘金、印第安納步行者、以及經常搞事組n巨頭的新澤西籃網隊,還有在nba歷史上留下濃墨重彩一筆的聖安東尼奧馬刺隊,都被nba收納在麾下了。

當時還有一個球隊叫肯德基上校隊,老闆把球隊300萬m國貨幣賣掉了。

當時丹尼爾-斯爾納和奧茲-斯爾納兄弟的聖路易斯精神隊,由於一些客觀原因沒能進入nba,像肯德基上校隊一樣出售球隊也沒人要,於是球隊解散了。

聖路易斯精神隊的球員被其他球隊瓜分了,底特律活塞隊花了50萬m國貨幣得到馬文-巴恩斯,摩西-馬龍則被波特蘭開拓者30萬m國貨幣收走,作為補償,丹尼爾-斯爾納和奧茲-斯爾納兄弟得到了聯盟的電視轉播分成。

就是這筆聯盟電視轉播分成,讓這個合同,成為了nba歷史上的最大一個垃圾合同。

當年,nba的電視轉播,根本沒有多少錢可分。

但是現在,nba每月得到的電視合同收入,已經是高達億萬m國貨幣的金額。

每個月,nba要開整整31張支票,然而nba的球隊數量只有30只,這多餘的部分是給誰的呢?就是給丹尼爾-斯爾納和奧茲-斯爾納兄弟的。

當然,這筆錢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這筆錢是從當年從aba合併到nba的四個球隊身上出的。

沒錯,就是我們可愛的印第安納步行者、丹佛掘進隊、聖安東尼奧馬刺和紐耀籃網隊,這四個球隊,一起負擔給丹尼爾-斯爾納和奧茲-斯爾納兄弟的費用。

這四個倒黴鬼球隊,已經打官司打了幾十年,每年都花巨資聘請高階律師,希望能夠找到這個合同的什麼法律漏洞,從而終止掉這個合同,可惜的是,這個合同的邏輯嚴密,法律效應非常明顯,無法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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