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邊,戚秉郡卻是直接住到了當地的一家客棧裡面,雖說這一次他被趕了出來,但是並不代表他會回去。
來之前他就已經是跟自己的父母保證過了,這一次過去,一定要把自己的媳婦兒給帶回來,但是這一次似乎卻是遇到了阻撓了。
她來到的這個宗門叫做天寶聖宗,他打聽了一番,天寶聖宗可是在當地赫赫有名的大宗門,現在宗門上下弟子已經是有近百萬,這麼多的人就算是一人一口唾沫就能夠將自己給淹死了。
再說了,那個林天自己也見識過了,他只不過是宗門內的一個長老而已,實力竟然強得如同鬼魅一般,要是宗主出來了,那麼捏死他可能就好像是捏死一隻螞蟻一般吧。
他一邊喝著酒一邊想著這一些,嘆息不已!
實力是很重要的,沒有足夠的實力,那麼就算是有心又能怎樣,難道說能改變一些事情嗎?
就算是張瀾是自己未來的媳婦,但是他又能怎樣,張瀾看不起自己,不願意跟自己走,而她現在又在天寶聖宗當中,有宗門保護她,自己想要帶走她,那麼就更加是難上加難。
“哎,他們真的是欺人太甚,連我的未婚妻都不讓我帶走,這不是欺負人嗎,小二,再給本大爺加一壺好酒。”
“好咧,客官。”
他一邊喝著酒一邊嘆息著,手裡面的劍鞘握得死死的,彷彿是心中充滿了無比的仇恨,無法宣洩。
身為螻蟻也有凌雲志之,他感覺到自己就是那螻蟻一般,沒有那雄鷹的命卻是犯了雄鷹的病啊!
想飛,卻又飛不起來,想強,卻是弱的一批!
“算了,人生有命,半點不由人,吃一碟花生米,然後再喝點酒,這一輩子也就這樣了嗎?”
他一邊喝著酒一邊就著花生米,吃完了之後,摸了摸口袋,竟然沒幾個錢了。
“沒錢了?”
戚秉郡這個人一向糊里糊塗,身上的錢都花光了,他竟然都不知道,他起身要走,卻是被那小二給攔了下來:“客官,您還沒給錢呢?”
“哦,我這身上忘記帶錢了,所以說下次吧,下次我給你。”
“什麼,下次,我看您這一身衣著,應該是外鄉人吧,怎麼了,外鄉人到我們本地吃霸王餐來了?”
之前在林天那裡吃了癟,現在又被這小二說是吃霸王餐,戚秉郡就有一些來氣了:“我說你怎麼說話呢,什麼叫做吃霸王餐,我是吃霸王餐的人嗎?”
“既然不是,那就把錢給付了吧!”
“我不是說過了嗎,我忘記帶錢了,等日後有錢了,一定送回來!”
“不行,絕對不行,本店概不賒賬。”
“你?”
小二看著他,現在繼續嘲笑道:“像你這樣的人我見得多了,你啊要麼付錢,要麼咱們送官府。”
“好吧,那麼你送官府吧,反正我沒有錢,大不了到官府讓我坐幾天牢而已。”
“哼,看來你是真的死鴨子不怕開水燙,這樣吧,你在我們這裡洗碗抵債吧,你喝的酒和吃的花生米,總共要洗三天的碗才能將錢給抵了,知道吧?”
“什麼,三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