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後,我帶傻夫君頓頓吃肉!》第122章 我就要李二丫陪我玩!(1)

作者:燦爛如金·5個月前

孫秀梅一早做好了野菜糊糊,等一家人吃完了飯,便趁婆母不注意,趕緊出門去叫了二妹李春杏一起去了隔壁安臨鎮。

她一定要讓李五月那個小賤人知道,她孫秀梅不是那麼好欺負的。

兩個人走了一個多時辰,總算是到了和安平鎮搭界的安臨鎮苟家村。

這苟家村的地主富戶苟大富,便是從李家買走李二丫的人家。

要說起來,這幾年苟大富家買的小丫頭,也有五六七八個了。

每個小丫頭在苟家待的時間都不長久。

只因為這苟大富好不容易得了一子,取名苟健仁。

寓意身健心仁,康健長壽,仁德寬厚,以為自己兒子添福添壽。

誰知隨著這個孩子長大,卻發現這孩子先天便有一個毛病,發病時十分狂躁易怒,甚至連自己的老爹和老孃都不認識。

若不由著他發洩出來,這孩子便會往牆上撞,首到自己遍體鱗傷才算罷休。

假仁假義了一輩子的苟大富兩口子,哪裡捨得讓自己兒子吃苦,只得買了個跟苟健仁年紀相仿的男孩子,發病時便讓這個孩子陪著自己兒子。

後來男孩被打急了眼,還手把苟健仁給打傷了。

這苟大富和自己婆娘心疼的把那男孩子毒打個半死後,便找了個人牙子給便宜發賣了出去。

後來兩口子一商量,不買男孩子了,買比他們兒子小的女娃子。

每次看女娃子撐不住快要死的樣子,他們便再找鎮子上的人牙子,便宜發賣了。

但好幾個孩子,人牙子買走後,都撐不了多少時候便都死了。

從此苟大富再便宜的價格發賣這些孩子,安臨鎮上的人牙子也不收了。

這也是李二丫為何會被賣到安平鎮的原因。

此時,孫秀梅和李春杏站在苟家的大宅前,笑著相互對視了一眼。

李春杏挑眉對陳秀梅道:“嫂子,這裡便是苟家了!我可聽說了,這苟家就一個兒子。

二丫要是一首留在這裡,就憑二丫那小模樣,將來說不定就是這家的少奶奶,再不濟也得是個姨娘。

二丫那孩子最是心軟,將來有了銀子還能不孝敬你這個親孃!”

孫秀梅也覺得李春杏說的有道理,自己養了九年的小丫頭,絕不可能便宜了李五月那個小賤人。

孫秀梅壯著膽子上前敲了一下門,等了好久,裡面才傳來了聲音。

“誰呀?”大門從裡面開啟,一個上了年紀的婆子,從門內探出頭來,打量著眼前的兩人。“你們找誰?”

李春杏見過這婆子,忙上前跟人說道:“嬸子,我前一陣過來過,您還記得我嗎?

我是李二丫那小丫頭的二姑!”

婆子嫌惡地看了李春杏一眼,“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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