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譜上我的名字在養子之下,認親宴後我奏請新開一府》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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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譜上我的名字在養子之下,認親宴後我奏請新開一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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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節第10章 10周顯押解回京後2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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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簡介

我這個人認規矩。七歲有大儒擇徒,夫子卻直接保舉鄉長之子,我遵從票高者得的規矩,號召全鄉五百三十人在宗祠前重新投。後來入官場,縣令實收五千斤糧食卻讓我只上報五十斤,我說,官糧賬冊不得私改。他拍着我的肩膀皮笑肉不笑:“上官讓你怎麼寫,你就怎麼寫,這才是衙門裡的規矩。”我沒有反駁,只是在上交丞相的賬冊旁寫下他的原話:“還望大人批複,下官到底該遵從朝廷還是上官的規矩?”從那以後,再沒有人敢讓我踐踏規矩。直到鎮北侯府找到了失散二十年的我。他們說這些年沒有一日不在想我。可認祖那日,族譜上養子的名字依舊排在我前面。“爹娘收養我那天,就把名字寫上去了。”“修族譜勞心勞力,兄長應當不會計較一個先後順序吧?”我卻認真問他:“你讓我別計較的,是你這個養子能在族譜上壓我一頭?”“還是嫡長子的侯府世子位,你也不打算還?”祠堂里忽然安靜了。父親皺起眉:“不過是族譜上的一個位置,侯府還能少了你的衣食?”我明白了。於是,我提筆寫下一條新的族規。「自今日起,鎮北侯府不以血脈區分長幼。」「養子裴景安繼承爵位與家業,親生嫡子裴執自己開府。」“一個位置我可以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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