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月的夜,冷得刺骨。
清河市看守所的單間裡,楚浩然蜷縮在硬板床上,身上那件單薄的囚衣根本擋不住寒意。他把雙腿縮到胸口,試圖儲存一點體溫,但那種冷是從骨頭縫裡往外滲的,囚衣像一層溼透的紙,貼在皮膚上,吸走他所有的熱量。
睡不著。
五年了,他習慣了這裡的硬板床,習慣了餿味的飯菜,習慣了每天六點起床出操,習慣了沉默。但唯獨沒有習慣這種冷。清河市的冬天總是這樣,乾冷,帶著北方特有的鋒利,風從鐵門的縫隙裡鑽進來,像刀子一樣刮在臉上。
門外傳來值班民警的鼾聲,斷斷續續,混著老舊暖氣管道里偶爾咕嚕的水聲。走廊盡頭那盞昏暗的燈一首亮著,從他進來的第一晚就亮著,五年沒滅過。那是他眼中唯一的光。
明天,就是他出獄的日子。
他盯著那盞燈,腦子裡卻翻來覆去地想著明天。趙長明說過,會派車來接他。趙琳說過,會帶著孩子站在門口等他。五歲的兒子,現在該十歲了,長高了,不知道還認不認得他這個爸爸。
五年前的那個夜晚,趙長明坐在他家的沙發上,表情凝重。那是楚浩然第一次見到岳父露出那種神色——不是憤怒,不是失望,是一種很複雜的、摻雜著愧疚和算計的神情。
“浩然,有件事,我想請你幫忙。”
趙長明說,他經手的一筆款項出了點問題,紀委己經盯上了。如果查實,至少八年起步。但如果有一個人能站出來,承認是自己經手的,問題就能解決。那個人不會判太重,因為有自首情節,配合調查,三到五年。
“你是生面孔,不在體制內,他們查不到你身上。”趙長明說,“只要你點頭,出來之後,你就是趙家的大功臣。工作、房子、孩子上學,我全包了。你什麼也不用幹,享福就行。”
楚浩然沒有說話。他看向趙琳。
趙琳抱著孩子,眼眶紅著,看著他,嘴唇動了動,最後只說出兩個字:“求你。”
他答應了。
因為他愛她。從高中時就愛她,愛了十五年。他是農村考出來的,父母種了一輩子地,供他上了大學。而趙琳是副市長的千金,從小住樓房,上學有車接。他追了她七年,她才點頭。結婚那天,趙長明在臺上說,我這女婿,老實,能幹,我把女兒交給他,放心。
放心的意思,是讓他住進趙家的房子,用趙家的錢,逢人介紹時說,這是我家女婿,在某某公司上班——那個公司,也是趙長明安排的。
贅婿。
他聽過別人背後怎麼議論他。“吃軟飯的。”“上門女婿。”“也不知道走了什麼狗屎運。”他都裝作聽不見。因為他知道,他確實配不上趙琳。所以他拼命對她好,對趙家好,把自己低到塵埃裡,只求能守著她,守著這個家。
趙琳說委屈一次。他就委屈一次。
五年。他用五年的青春和自由,替岳父扛了一樁受賄的罪名。
獄中五年,他沉默寡言,積極改造,減了兩次刑。他給趙琳寫過信,每個月一封,從未收到過回信。管教告訴他,趙琳來過電話,說家裡都好,讓他安心改造。他就真的安心了。
他以為這是犧牲,是付出,是一個男人對家庭的擔當。
他以為出去之後,趙家會張開雙臂迎接他,趙琳會抱著他哭,兒子會怯生生地叫一聲爸爸。
“吱呀——”
鐵門被推開的聲音,在寂靜的夜裡格外刺耳。
楚浩然猛地睜開眼,以為是提審的民警。這個點提審不常見,但也不是沒有。他下意識坐起來,揉了揉眼睛,藉著走廊盡頭那盞燈的微光,看向門口。
進來的不是民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