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動手了?”
王一山沉默了十幾秒,點了點頭:“我知道說什麼都沒用了。”
據王一山交代,整個作案過程,陳強雖然沒有主動下第一刀,但絕不是他說的“站在旁邊沒動”。事實上,在高冰反抗的時候,陳強也從背後動了手,走廊上的第二個被害人,就是陳強獨自面對並殺害的。
這個版本的案發過程,後來被現場的物證一一印證。
而另一間審訊室裡,陳強的供述和王一山截然不同。
“我是被他脅迫的,”陳強哭得鼻涕一把淚一把,“王一山就是個瘋子,他逼我去的,我不敢不去啊!他以前就砍過人,我要是敢不聽他的,他連我一起砍。當天晚上我什麼都沒幹,我都嚇傻了,我就站在旁邊看著。”
審訊民警把物證照片一張張擺在他面前,牆上陳強的血手印,走廊上陳強的鞋印,第二個被害人身上的刀傷形態與陳強當天攜帶的刀具完全吻合。
陳強的哭聲漸漸小了。
“好吧,”他說,聲音像從喉嚨深處擠出來的,“我承認,我也動了手。”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這起塵封多年的案件被公之於眾。此時,距離案發已經過去了將近二十年。
二十年裡,王一山早已伏法。四川省高階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王一山因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已經執行。
而陳強,像一條泥鰍一樣從追捕的網中滑了出去。
他改了名字,叫喬斌。他輾轉多地,最後在河南駐馬店落了腳,結了婚,生了孩子,在本地人的身份掩護下,安安穩穩地過了將近二十年。他以為自己藏得夠深,深到所有人都忘了他。
但金堂警方沒有忘。
那四具屍體,那十一刀,那滿牆的血跡,那個十五歲的小姑娘。沒有人忘。
二零二四年四月,河南駐馬店警方在日常巡查中發現了一個叫喬斌的男子,身份資訊存在諸多疑點。金堂警方接到通報後,立即調取了陳強的舊照進行比對。
二十年了,人會長大變老,但骨相不會騙人。
技術驗證的結果沒有任何懸念:喬斌就是陳強。
抓捕那天,陳強正在家裡吃晚飯。警察破門而入的時候,他手裡的碗掉在地上,碎成了幾瓣。他沒有跑,沒有反抗,甚至沒有像二十年前那樣哭著辯解。
他只是坐在那裡,像個洩了氣的皮球,整個人癟了下去。
審訊的最後,民警問他有沒有什麼想說的。陳強沉默了很久,然後緩緩站起身,面朝金堂的方向,跪了下去。
“姑姑,我對不起你。”
他的聲音沙啞得幾乎聽不清。
“這麼多年,我活得不如一條狗。狗都比我有良心。”
他磕了三個頭,額頭撞在地面上,發出沉悶的響聲。
“不管怎麼說,這條命還給你們。”
“一人給你們叩三個響頭。”
雨夜的賬,終於算清了。
。淨乾洗能沒究終,年十二了刷沖,的裡雨場那是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