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倒回七天前。
2008年6月18日,吉林省長白山市。
一個村民大清早起來上廁所,推開自家院門,差點一腳踩上去。
一件男款外套,皺巴巴地團在地上,顏色深一塊淺一塊。
他蹲下來仔細一看,心臟差點從嗓子眼裡蹦出來——那是血,大片大片暗紅色的血,整件衣服都快被浸透了,像是有人穿著它被人捅了十幾刀之後,又在地上滾了好幾圈。
警察來得很快。
現場勘查的結果讓人頭皮發麻:外套上的血跡是人血,而且是典型的噴濺狀血跡。簡單來說,就是有人穿著這件衣服被人用利器捅刺,血液在動脈壓力的作用下噴射出來,才會形成這種形態。
“這麼大的出血量,”法醫抬起頭,臉上的表情不太好,“當事人大機率己經遇害了。”
訊息傳到村裡,一個叫劉曉林的女人主動找上門來。
“那件衣服,”她咬了咬嘴唇,“是張永成的。”
警察立刻豎起耳朵。
劉曉林說,她和張永成是生意夥伴,一起做山貨收購。張永成每天傍晚都會來她家幫忙整理當天採下來的山貨,幹完活就走。
“6月11日那天晚上,他大概十點鐘幹完活,穿著那件外套走的。”劉曉林的聲音很穩,“之後我就再也沒見過他。”
6月11日。
今天己經是6月18日了。
整整七天,一個大活人,人間蒸發。
警察在張永成的住處轉了一圈,更加困惑了。
房子收拾得整整齊齊,被子疊得稜角分明,碗筷乾乾淨淨地碼在碗櫃裡。抽屜拉開,厚厚一沓現金原封不動。門窗完好無損,沒有任何打鬥痕跡。
不是第一現場。
一個人在家裡沒捱打、沒反抗,出門之後卻被人捅了十幾刀,連屍體都不見了。
這是什麼仇什麼怨?
排查工作鋪天蓋地地展開。很快,一條關鍵線索浮出水面——在張永成和劉曉林兩家之間,大約十五米的地方,有一處沙堆。
砂礫翻開的瞬間,所有人都倒吸一口涼氣。
沙子底下是一大片暗紅色的印跡,延展開來,範圍不小。法醫當場取樣化驗,結果很快出來:血跡,全是張永成的。
附近的村民被叫來問話。
“那天晚上啊,好像是十一號吧,沙堆那邊確實有動靜。”一個老大爺撓了撓頭,“不過就十幾秒鐘,噼裡啪啦跟放鞭炮似的,然後就沒了。我還以為是野貓翻垃圾桶呢。”
十幾秒鐘。
一個人從活著到被捅十三刀,再到被拖走、掩埋,只用了十幾秒鐘。
。擊伏的劃策心場一是像這,人殺激像不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