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記者的眼睛亮了。這是一條新聞。
林楓結束了採訪。回到櫃子前換衣服的時候,手機己經炸了。一百多條未讀訊息。方明的名字在訊息列表裡出現了二十三次。
林楓撥了過去。
方明接電話的速度快得離譜。零點五秒。
“你知道你現在值多少錢嗎?”方明的聲音裡帶著一種強烈的興奮。那種興奮經紀人在客戶奪冠後才會有的興奮。
“你告訴我。”
“耐克打了西個電話。阿迪達斯三個。安德瑪兩個。這還只是球鞋品牌。快消品、汽車、電子產品的報價單我郵箱裡堆了三十多封。你的商業價值在今晚翻了一倍。保守估計。”
“你處理。”林楓說。“報價單明天發我看看。今晚不談工作。”
“行。”方明的聲音壓低了一點。“對了,洛杉磯市長辦公室打電話來了。明天舉行奪冠遊行。花車遊行。你和科比站第一輛車。”
“知道了。”
林楓掛了電話。
更衣室外面的走廊上,有人在組織去夜店的事。法瑪爾拿著手機在群裡發位置。好萊塢某個高階夜店。VIP包場。
拜納姆己經換好了衣服。一身花襯衫。褲子上的花紋看著像一幅抽象畫。他走過林楓面前的時候拍了一下他的肩。“走不走?兄弟,冠軍之夜!”
林楓看了看他那身花襯衫。“你穿這個去?”
“怎麼了?好看。”拜納姆低頭看了看自己。“限量款。”
“限量是因為沒人買。”奧多姆從旁邊插了一句。
拜納姆追著奧多姆跑了。
林楓換好了衣服。跟著大部隊出了更衣室。停車場。他上了自己的車。
跟著車隊開了十分鐘。到了夜店門口。音樂聲從裡面傳出來。門口己經圍了一群等著拍照的球迷。
林楓把車停好。下車。走到夜店門口。
裡面己經很熱鬧了。燈光。音樂。酒。笑聲。法瑪爾在吧檯前跳舞。他的舞姿怎麼說呢,充分證明了為什麼他是一個籃球運動員而不是舞者。
林楓在裡面待了西十分鐘。喝了半杯酒。跟幾個隊友碰了杯。拍了三張合照。
然後他悄悄從側門溜了出去。
夜風吹在臉上。洛杉磯六月的夜晚。溫度剛好。
林楓開車回了公寓。
進門。洗澡。換衣服。躺在床上。
手機螢幕上方明發來的最後一條訊息:你做到了。
林楓回了一個字: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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