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璐!你醒醒!你可不能睡啊!你爹剛走,你要有個三長兩短,這一家老小可怎麼辦啊!” 一個西十歲左右、面容姣好卻憔悴不堪的女人正坐在床邊抹眼淚,那是原主的母親。
“哭什麼哭!晦氣!” 一個蒼老卻尖利的聲音在旁邊響起,曼璐側過頭,看到一個六十歲上下的老太太,手裡拄著柺杖,正一臉不耐煩地盯著她,那是原主的祖母。
腦海中的記憶碎片瞬間拼湊完整。
民國十六年,上海。
顧敬軒病逝,留下孤兒寡母六人,家徒西壁。
顧母不願帶著孩子回安徽老家種地受苦,守在上海卻無計可施。
於是,這一家人的生存重擔,自然而然地壓在了剛滿十七歲、還在讀高中的長女顧曼璐身上。
“大姐,你醒了?我好餓……” 角落裡,一個十歲左右的男孩怯生生地走過來,那是大弟顧偉民。
緊接著,另一個稍大一點的女孩扶著門框,眼神擔憂地看著她,那是二妹顧曼楨。
而裡屋還隱約傳來兩個幼童的哭鬧聲,那是兩歲的傑民和一歲的曼妮。
這一大家子,嗷嗷待哺,沒有一個能掙錢。
“醒了就趕緊起來!別裝死!” 祖母見她睜眼,立刻用柺杖戳了戳地面,語氣強硬,“隔壁玉芝己經說好了,介紹你去百樂門做舞女。明天就去試工,只要你好好幹,一個月幾十塊大洋,夠一家子嚼用了!”
舞女。
曼璐腦海裡突然閃過原主那一段鮮血淋漓的前世記憶——顧父驟然離世,正值壯年的顧母本可以靠雙手養家,哪怕回鄉種地也能活命。
可她偏偏把養家的千斤重擔,狠狠甩給了年僅十七歲的長女顧曼璐。
曼璐被迫退了與青梅竹馬的婚約,脫下校服,換上華服,在百樂門裡陪男人賣笑,用尊嚴和青春換回一家人的嚼用。
可那群靠著她的血肉活下來的親人,轉頭卻對她極盡嫌棄:
祖母嫌她髒,用過的茶杯要立刻燙洗;母親只盯著她帶回來的錢夠不夠厚,從不問她在門外受了什麼屈辱,甚至私下嘀咕她為何不多陪陪那些闊佬;弟弟妹妹靠著她的供養讀書成才,卻嫌棄她丟人。
她在燈紅酒綠中熬了十年,想找個歸宿安穩下來,卻因那段過往被好人拒之門外,只能委身於暴發戶祝鴻才。
婚後因早年流產太多再難生育,祝鴻才迅速變臉,而親生母親不僅不幫她,反而陰惻惻地勸她“借腹生子”。
更可笑的是,當青梅竹馬的張豫瑾來訪,顧母竟暗中撮合他和年輕的曼楨,生生碾碎了曼璐心底最後一點念想。
絕望之下,她與祝鴻才合謀,親手將妹妹曼楨推入了魔窟,用一生的罪孽來換取那搖搖欲墜的地位。
得手後,強烈的負罪感和被掏空的身體讓她迅速油盡燈枯,在眾人的冷漠中淒涼離世。
曼璐消化完這段完整而殘酷的記憶,連眼皮都沒眨一下。
這哪裡是家,分明就是個吃人不吐骨頭的魔窟。
原主顧曼璐心軟、愚孝,把自己活活熬成了一盞枯燈,最後換來的是什麼?
是嫌棄,是理所當然的吸血。
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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