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姐被搶娶後,吃瓜躺贏萬人迷》第385章:互咬不放(2)

作者:乖滴哈·28天前

宴會不辦,也需要一個像樣的說法。

但這個還真不難,齊家真有一件現成的事情。

不算什麼好事,但也不算什麼壞事。齊書琳的婚姻終於走到盡頭。

她跟蔡升泰的離婚在半年前己經在談。

這些年,兩人的關係比陌生人還陌生人,一年見不到兩次面。自然而然,也不會有孩子。

兩人在外面都有人。蔡升泰在外頭養的人可以組一個足球隊,去年還搞出了一個私生子。

齊書琳毫不意外,甚至覺得這個來太遲。

但二人的婚姻屬於商業聯姻,離婚也屬於兩個家庭的事情。這個離婚己經陸陸續續談了半年。

第一次談的是礦石。齊家名下東南亞礦產公司在馬來亞的錫礦開採權,從前是由蔡家牽線的。

蔡家的律師先遞來條件:合同續簽十年,價格按舊例,但需要另加十個點的管理費。

齊家的律師沒吭聲,當晚回了一封函,說南洋那邊的碼頭要擴建,未來三年吞吐量減半,建議蔡家另尋合作方。

……

第二次談的是交通。

蔡升泰的大哥蔡昇平在香江代理一家英國品牌的工程車輛,齊家建築公司過去五年採購的車隊全從蔡家走。

齊家律師則在第二次會上丟擲話來:離婚,車輛代理權再籤五年,但齊家名下的建築專案優先用蔡家代理的車。

……

以上也罷,齊書琳的鐘表企業非常成功,己經被部分媒體稱“香江鐘王”。

靠著著口碑跟技術,還有大陸廉價的人工,在東南亞和港島的年輕市場己經站穩了腳。

而她企業下的輕奢品牌時冕,即“o”,正準備往歐美走。

蔡家竟然想來分一杯羹,蔡家的意思很明白:“離婚可以,時韻的股份分三成給他,算作這些年夫妻共同財產的補償。”

這把齊家逗樂了。

齊嘉程把菸灰彈了彈,諷刺:“蔡家要三成鐘錶?他們怎麼不去廟裡跟菩薩要三成香火錢呢。”

老爺子接過大兒子遞來的茶,說:“回得客氣點,但也別太客氣。”

第二天,齊家律師的函件送到蔡家案頭。

措辭文雅,意思首白:蔡家在港島有多加殯儀館,墓地開發專案。

這些年殯葬業的經營,書琳作為蔡家兒媳,社交場合陪著應酬過不少,對內對外都幫襯過。

既是夫妻共同財產,公平起見,齊家建議蔡家拿出殯葬業務的一半股權,同樣記在齊書琳名下。互不佔便宜,兩不相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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