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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會不辦,也需要一個像樣的說法。
但這個還真不難,齊家真有一件現成的事情。
不算什麼好事,但也不算什麼壞事。齊書琳的婚姻終於走到盡頭。
她跟蔡升泰的離婚在半年前己經在談。
這些年,兩人的關係比陌生人還陌生人,一年見不到兩次面。自然而然,也不會有孩子。
兩人在外面都有人。蔡升泰在外頭養的人可以組一個足球隊,去年還搞出了一個私生子。
齊書琳毫不意外,甚至覺得這個來太遲。
但二人的婚姻屬於商業聯姻,離婚也屬於兩個家庭的事情。這個離婚己經陸陸續續談了半年。
第一次談的是礦石。齊家名下東南亞礦產公司在馬來亞的錫礦開採權,從前是由蔡家牽線的。
蔡家的律師先遞來條件:合同續簽十年,價格按舊例,但需要另加十個點的管理費。
齊家的律師沒吭聲,當晚回了一封函,說南洋那邊的碼頭要擴建,未來三年吞吐量減半,建議蔡家另尋合作方。
……
第二次談的是交通。
蔡升泰的大哥蔡昇平在香江代理一家英國品牌的工程車輛,齊家建築公司過去五年採購的車隊全從蔡家走。
齊家律師則在第二次會上丟擲話來:離婚,車輛代理權再籤五年,但齊家名下的建築專案優先用蔡家代理的車。
……
以上也罷,齊書琳的鐘表企業非常成功,己經被部分媒體稱“香江鐘王”。
靠著著口碑跟技術,還有大陸廉價的人工,在東南亞和港島的年輕市場己經站穩了腳。
而她企業下的輕奢品牌時冕,即“o”,正準備往歐美走。
蔡家竟然想來分一杯羹,蔡家的意思很明白:“離婚可以,時韻的股份分三成給他,算作這些年夫妻共同財產的補償。”
這把齊家逗樂了。
齊嘉程把菸灰彈了彈,諷刺:“蔡家要三成鐘錶?他們怎麼不去廟裡跟菩薩要三成香火錢呢。”
老爺子接過大兒子遞來的茶,說:“回得客氣點,但也別太客氣。”
第二天,齊家律師的函件送到蔡家案頭。
措辭文雅,意思首白:蔡家在港島有多加殯儀館,墓地開發專案。
這些年殯葬業的經營,書琳作為蔡家兒媳,社交場合陪著應酬過不少,對內對外都幫襯過。
既是夫妻共同財產,公平起見,齊家建議蔡家拿出殯葬業務的一半股權,同樣記在齊書琳名下。互不佔便宜,兩不相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