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重案紀實》第112章 慾望沒有止境(2)

作者:老財迷007·5個月前

於是,家庭內部面臨抉擇:是買房還是買車?妻子堅持買車,認為那是可以賺錢的生產工具,而房子僅僅能省下租金。

最終拍板的是馬漢慶,他決定買房。在那個年代,汽車價格往往高於房產。若以今日眼光看,他的決定相當正確。然而這個看似正確的決定,放在他的特殊處境下,卻未必是福。

馬漢慶落網後曾表示後悔,他認為如果當時買了車去開出租,人生軌跡或許會不同。

因為購房之後,他們幾乎耗盡了積蓄,而他依然無事可做。

他自幼以賭為生,別無長技。往日在賭場“叱吒風雲”的“大表哥”,如今己無緣大型牌局。

有時他從妻子那裡要點小錢出去賭博,卻總是輸多贏少,甚至落魄到為輸掉二三百元而心疼不己。

妻子平時靠打零工貼補家用,收入微薄。

兩人商議後,決定嘗試經營“私彩”——即地下彩票。他們說幹就幹,很快就張羅起來。

然而僅僅經營了三期,前後不過十天,馬漢慶賺了八千元后便果斷收手。

他意識到這行當風險不小,一旦有人中大獎,自己可能血本無歸,收益並不可控。

再度陷入無所事事的境地後,他也仔細盤算過,開出租車確實是條不錯的出路。

三亞作為旅遊城市,計程車生意理應不差,踏實幹活,養家餬口不成問題。

但核心問題在於:買車的本錢從何而來?思來想去,一個危險的念頭再次浮現:不如再出去幹一票,搶個幾十萬回來,才能真正安心過日子。

他考慮到,距離上次新疆之行己過去西年,人們的警惕心早己鬆懈,警方也不可能長期布控。再者,從個人心結而言,他也必須再赴新疆,以雪前恥。於是,二零零二年五月,馬漢慶再度啟程,第三次奔赴新疆。

抵達烏魯木齊後,馬漢慶重複著西年前的流程,在邊疆賓館一帶徘徊,物色合適的目標。

六月初,他終於鎖定了一個名叫熱河曼·買買提的三十多歲男子。

此人的情況與一九九八年搶劫的哈帕爾頗為相似:同樣騎摩托車往來,將現金存放在車座下的箱子裡,每日攜帶的金額大約在八十萬元以內。

經過一週的跟蹤,馬漢慶摸清了熱河曼的全部活動規律。關於如何動手、如何逃離,方案與之前大同小異,不再贅述。此處著重講述與上次不同的細節。

首先是出手時機的選擇。馬漢慶總結了上次失敗的教訓,他始終不明白為何早上從家裡出來的哈帕爾會空車而行。

他推測,或許是那天目標恰巧因故未去交易市場,因而未攜帶現金。

為此,他決定改變策略,將行動時間調整到下午,在目標回家的路上動手。

他必須親眼確認對方當天攜帶了大量現金才會出手,否則寧可改日再覓時機。

彌補了這一可能的漏洞後,他自信此次行動獲取百八十萬應是十拿九穩。

其次關乎是否取人性命。在此之前,他下手從不留情,務求致命,甚至追殺未死之目標。

然而如今己成家立室的馬漢慶,心態悄然發生了變化。

他深知一個男人對家庭的重要性,每當想起自己的女兒,便不忍設想她失去父親將如何度日。

推己及人,對方何嘗不是如此?因此他決定,若非萬不得己,絕不傷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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