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重案紀實》第378章 張明高(1)

作者:老財迷007·5個月前

張明高這個名字,喜歡刑偵的人大抵都聽說過。

他的案子被稱為至今為止武漢有史以來最大的系列連環案——八年時間,連續作案數十起,共殺死二十一人,在中國刑偵史上亦是榜上有名。

當年此案轟動全國,為此成立的專案組,規模之大堪稱建國以來之最。為一起刑事案件投入如此人力物力,實屬罕見。

那麼,張明高為何要作案?作案的動機又是什麼?

這要從他的小時候說起。

張明高生於1963年3月13日,湖北省武漢市漢陽縣人(漢陽縣於1992年9月12日批准改為武漢市蔡甸區)。幼時家住武漢市礄口區同安下里2號。

小夥長得頗為端正,身高一米六八。

他家中兄妹五人,排行老二,上有一個姐姐,下有一個弟弟和兩個妹妹。

他出生時,家裡雖貧困,卻也未到彭妙記那般靠要飯度日的地步——其實那個年代,家家戶戶都不寬裕。他出生之時,三年自然災害剛結束一年有餘。

他的父親眼珠一轉,計上心來,私下與人合夥開了個小機器作坊,給人加工點私活。

可誰曾想,隨後特殊年代開始,做私活這種行為,便被定性為“走資本主義道路”。有人檢舉揭發,這還了得!

當即被定為資產階級分子,掛上大牌,拉出去遊街批鬥,最後又關進學習班改造。

家屬雖未受牽連,但父親被關進去後,工資便停了。一家人的生活立刻成了問題。

母親沒有正式工作,平日只靠給人做零活掙點小錢,況且本就身體有病,丈夫一被關,著急上火,便病倒了。

這下可毀了——沒錢治病不說,一家人吃飯都成了難題。總不能眼睜睜餓死。

於是,他家吃的菜,大半是從菜市場撿回來的垃圾。

可以說,從這時起,他的家庭便從普通群體徹底墜入了貧困戶的行列。這回是真的窮了,快攆上彭妙記家了。

但好在父親畢竟只是改造,不是被槍斃,家裡多少還有個盼頭。

就這麼熬著,一首到七十年代初,老張終於改造完畢,被放了出來。

隨後,他回到武漢市航海照明廠當工人。本以為生活就此好轉,可誰曾想,沒過多久,家裡又出事了。

張明高十歲那年,母親病重不治,撒手人寰。

緊接著,父親在單位又出了事:他和幾個工友利用單位裝置做私活掙錢,結果把一臺貴重裝置弄壞了。

雖是大家一起弄壞的,可那幾個工友卻將責任全推到他頭上。而老張這人,偏又比較講義氣,竟獨自承擔了全部責任。

他說,不就是賠錢麼,沒問題,可我沒錢,那就慢慢還吧。

那個年代,掙錢全靠那點死工資,沒有其他來源。要想還清這筆債,當真要等到猴年馬月。

一首熬到1978年底,改革開放開始,這回可以放手一搏、隨便掙錢了,可老張卻不幸病倒,含淚離世。他留下的那筆債,便也從此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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