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重案紀實》第378章 張明高(2)

作者:老財迷007·5個月前

這一年,張明高十五歲,雙親盡失。

家裡的生活重擔,全落在了大姐一人肩上。一個十九歲的女孩,帶著西個弟弟妹妹過日子,其艱難可想而知。

穿衣吃飯倒還不是大問題——大不了穿得破些,吃得差些,總能對付過去。可一旦要花錢,那便真要了命。

1979年初,張明高的弟弟張明強病了。起初姐弟幾個不知他得的是什麼病,因為沒錢,只能讓他在家裡硬挺著——說白了,治病全靠自身抵抗力硬扛。

可過了幾天,病情越發沉重,實在撐不住了。無奈之下,張明高和大姐只得將他送到武漢協和醫院。一查,是嚴重貧血。

貧血雖不是什麼絕症,卻需要住院治療。可住院得先交三十塊錢押金,否則,哪涼快哪待著去——沒錢,是萬萬不行的。

姐弟倆把兜掏破了也湊不出三十元。沒錢人家不收,怎麼辦?

大姐便對張明高說:“你去航海照明廠,找找咱爸以前的單位領導和同事,看看能不能借點錢應急。”

張明高得令,一路小跑去了航海照明廠,先後找到車間主任、工會主席,還有父親生前的那些同事。

結果如何?根本沒人搭理他。說句不好聽的,就算你爸活著時來借錢,都不一定借得到,更何況是你?誰認得你是誰!

張明高折騰一圈,心急如焚,卻一分錢也沒借著。實在沒法,只得返回醫院向大姐彙報。

幸虧後來大姐在醫院遇到一位鄰居,借了三十塊錢,這才讓弟弟張明強住進醫院,渡過難關。

但這件事,對十五歲的張明高觸動極深。

這是他第一次真正體會到,什麼叫人情冷暖,世態炎涼。

他回想起在學校里老師教的、書本上學的,與這社會上的真實情形,竟是截然相反。一切都是假的。這世上,除了自己的家人,還能信得過誰?

從這時起,他開始恨這個社會。但那時尚未將矛頭指向具體的人,也還沒有產生報復社會的想法——他不過是簡單地恨著,並未因此就決定要大開殺戒。

只是透過這件事,他對這個社會,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為了能讓這個艱難的家繼續運轉下去,張明高也開始參加工作。

他找到父親生前的單位——武漢市航海照明廠,提出要接父親的班。費了好大一番周折,廠裡才答應讓他先做臨時工,從學徒做起。

幹了十一個月臨時工後,才轉為正式工人。

他進廠學的是車工。這小夥子確實肯下苦功,不到三年,便能憑圖紙獨立完成一些比較複雜的車件,頗見功底。

1982年,他代表車間年輕人參加公司系統的車工比賽,還拿了名次。此時,他的車工技術己達到了三級水平。

但在廠裡,他也見識了人間百態。

父親生前那些所謂的朋友同事,當面誇老張如何如何好,轉過身便大罵他不是東西。廠裡的人更是不拿他當回事。

有一回他上班遲到,車間主任劈頭蓋臉一頓臭罵;加工零件時速度稍慢了些,生產廠長過來張口就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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