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清:中華崛起》第204章 《江戶條約》(2)

作者:涼拌日月·6個月前

再拖下去,恐怕不等清國水師攻城,這些大名就要先把他反了。

臘月二十八那天,德川吉宗派家臣有馬氏倫揣著和談文書,劃小漁船往“江蘇號”去,船頭還插著塊撕來的白布。

快到艦旁時,有馬氏倫忙把文書舉高,手抖得停不下來。

陳勇在艦橋裡接過文書,嗤笑一聲:“這老東西,早幹嘛去了?”

有馬氏倫跪在甲板上,凍得嘴唇發紫,強撐著回話:“德川將軍說……只要清國肯退兵,倭國願賠償大清五百萬兩白銀……”

“五百萬?打發叫花子呢?告訴德川吉宗,二十億兩,少一文都免談。

另外,九州島也得割讓給大清。答應,就簽字畫押,不答應……”陳勇拍了拍黑漆發亮的炮管。

有馬氏倫額頭抵著甲板,聲音帶著哭腔:“將軍,二十億兩實在是天文數字,我國根本無力承擔,還請天朝開恩……

陳勇瞥了他一眼,想起皇帝密旨中“底線兩億、租借長崎、海關抵押”的交代,語氣稍緩卻依舊強硬。

“皇上仁慈,念及倭國地狹民貧,錢糧匱乏,己格外開恩。”陳勇頓了頓,加重語氣,“現把賠款降至十億兩,九州島仍需割讓,這是聖上的恩賜,再敢討價還價,休怪我艦炮無眼!”

有馬氏倫渾身一震,抬起頭時,凍得發紫的嘴唇不住哆嗦。

十億兩雖比二十億兩少了一半,可對積弱的倭國仍是沉重負擔,有馬氏倫張了張嘴想再求告,卻被陳勇冰冷的眼神逼得把話嚥了回去,只能趴在甲板上連連磕頭:“謝……謝天朝恩典,小臣這就回去稟報德川將軍……”

次日,有馬氏倫再次登船,臉色灰敗:“將軍願……願賠一千萬兩,願租借長崎十年。”

陳勇眼皮都沒抬,指尖在炮管上輕輕敲擊:“一千萬兩?十年租借?德川吉宗是把我大清當成討價還價的市集了?”

陳勇忽然抬眼,目光如刀,“五億兩,分三十年還清,年息五分。

九州島歸我大清,海關抵押給大清管理——答應這條件,賠款便可定在五億兩,否則,十億兩的數目一分不少,九州島也必須割讓。”

有馬氏倫身子一軟,幾乎癱在甲板上,聲音抖得不成樣子:“五億兩……海關抵押……將軍,這實在……”

“沒得商量。”陳勇打斷他,語氣斬釘截鐵,“海關抵押,不過是讓你們按時賠款的擔保。

若三十年內履約無差,自可歸還管理權。但五億兩的數目,再敢削減一分,我現在就下令炮轟江戶城。”

有馬氏倫望著陳勇不容置喙的神情,知道再求也無用,只能咬著牙叩首:“小臣……小臣這就回去稟報將軍。”

待他離去,陳勇的副官蔡世遠低聲道:“將軍,五億兩己超出密旨底線不少,是否……”

“密旨是底線,不是上限。”陳勇冷笑一聲,“不把他們逼到絕境,怎會乖乖拿出真金白銀?海關握在手裡,才是拿捏他們的要害。”

大年三十的海風裹著碎雪,有馬氏倫再次登上“江蘇號”時,棉帽上的冰霜己凍成硬殼。

有馬氏倫捧著最終議定的文書,跪在甲板上聲音發顫:“將軍……德川將軍願以三億兩為限……”

陳勇接過文書,指尖掃過“三億兩”“租借”的條款,忽然對蔡世遠揚了揚下巴。

艙內的火盆正旺,映得條約上的朱印紅光刺眼。

陳勇提筆蘸了硃砂,逐條審定後補充道,“再加一條,逾期一年,租借期與抵押期各順延三年。”

最終定案的《江戶條約》條款如下:

。付償年按續後,付支日十三後署簽約條於期首,分五息年,付償年十三分,兩億三銀白償賠清大向國倭、一

。權務防及權理管使行清大由期借租,年十三期租,清大予租港安平、港崎長、二

。派委清大由員關海,款賠扣抵先優稅關間期,年十三理管清大由關海國倭、三

。國倭還歸益權關相,止終刻即押抵關海與借租口港,息利及款賠部全清付前提國倭若、西

。倍翻息利間期期逾,年三延順均期押抵關海與期租口港,年一期逾每,的息利或款賠付支期逾、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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