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雍正:奸頑佃戶
“雍正五年定例,乾隆五年正式纂入《大清律例》,全國統一適用。”
“所以還是雍正厲害呀!首創‘奸頑佃戶’法定專名,從通用債務條款中獨立出來,明確針對抗租欺慢行為,打擊目標更精準。”
“從‘民訴可官追’變成‘官必追必罰’,官府主動介入,勒追給主,地主追租的成本與風險大幅降低。”
“條款入律之後,全國統一裁判尺度,地方沒有任何彈性。
‘抗租即杖’成為常態。你們就說,地主感不感激這個法律吧?”
朱元璋不由得冷笑出聲:“這世上,有幾個被欺負的地主?”
張居正此刻不由得感嘆:“難怪這清朝這麼快就統治穩定,原來是天下地主歸心了。”
講完這段法律的由來,金禾對後續產生的事情簡單介紹了幾個。
“乾隆七年江陰縣告示:‘尚有抗欠新租致業主具控者,定當立拿,遊示各鄉,仍押吐退,另行招佃。’”
“乾隆後期江西寧都州章程,原文:欠租分級懲處,現年責懲勒限;欠二至三年枷號一月、杖三十;欠三年以上枷號四十日、杖四十,完租後驅逐出境。”
“所以當時的規定是,當年地租未繳,先責打佃戶,限期繳清。”
“欠二至三年:戴枷示眾一個月,杖三十,追租給主。”
“欠三年以上:戴枷示眾四十日,杖四十,繳清後驅逐出境,不準再租種。”
“嘉慶四年,江西核心規定:佃戶欠租,地方官差拿佃戶到案,限十日追清。若佃戶‘刁抗’,則取田驅逐,並‘將佃戶枷號比追,完日再行釋放’。”
“所以嘉慶朝‘枷號比追’,是無期限繫結欠租。什麼時候交清租子,什麼時候才摘枷鎖,相當於把體罰和追租綁死了。”
“咱們不是看到了清朝好多老照片都有戴枷的人嗎?當時不少欠租的佃戶,結局就是這樣。”
“所以遇上了災荒年又能怎麼樣?不管你有什麼為難的事情,反正咱們有一條‘奸頑佃戶’例,官員和地主因為這條法律,爽得很。”
帶清時空下,一群百姓聽到未來的帶清皇帝會讓他們活得更慘,眼神里的怒火更盛,士氣反而越發高漲。
無論如何,這一次都不能輸,哪怕前赴後繼,也得拼上一拼。
不過對於康熙來說,他倒是覺得這個法律很好。
畢竟漢人地主是什麼德行,他也是知道的。
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把漢人地主籠絡過來,才有可能鎮壓這場叛亂。
所以這個法律,他現在就可以頒佈。
金禾說到抗租被懲罰的幾個事例,又說起了後來一件可笑的事情。
“後來,江南等地出現了由官、紳聯合設立的‘收租局’。”
“官府會定期派遣府差縣差等低階衙役,幫助收租局的賬房或催甲下鄉逼租。”
“所以又有了租棧,是專業化的土地租佃管理與催收機構,依賴官府差役的暴力背書。”
”。了好太的真,子日的經曾為因?固頑麼那恨可麼那級階主地來後啥為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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