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帶清:沒有六禮
金禾這邊看著鏡頭,繼續調侃了起來:
“我都看了明朝的紹興方誌了,我再跟你們說說清朝的紹興方誌怎麼講風俗的。”
“看了之後我非常難過,因為在風俗志這個記載之中,乾隆版本記載的風俗全部都是照抄的明朝,完全沒有說他們現在還有什麼風俗。”
“偏偏在風俗記載之中,這段末尾添加了一個東西,看到這個記載我覺得非常諷刺,這段記載是這樣的。”
“禁令附。”
“新增事實:乾隆五十七年十月,知府李亨特檢查紹興郡已經禁止的案件共有若干件,擔心百姓時間久了又重犯,於是挑選出對風俗危害最大的十條,刻在儀門的石碑上,命名為十禁碑,讓百姓有所警惕,並且告知後來治理這片土地的人。”
“這裡面有幾段記載是很好笑的。”
“禁官河水閣,自南門直至江橋,居民跨河私造水閣,大礙行舟。乾隆五十七年重行折禁在案。”
“禁演唱夜戲,每遇夏季,演唱目連,婦女雜沓,自夜達旦,其戲更多悖誕。乾隆五十六年,出示嚴禁。在案。”
“令人遺憾,乾隆時期的版本竟然不能記載自己有什麼風俗了,全部只能照抄過去。”
話說到這裡,金禾的語氣裡滿是惋惜,輕輕嘆息:
“之所以會有這種狀況,是因為雍正時期開始管控了天下所有縣誌記載,朝廷給他們制定了固定的格式。”
“所寫的內容全部都要朝廷稽核。”
“乾隆時期更是因為這件事情搞了好幾起文字獄案件。”
“所以連這種事情都沒辦法好好說話了,我看著真的會覺得難過,也不知道當時記載的人是什麼心情,照著抄的時候,甚至不能寫他們現在穿什麼玩什麼了。”
“只有康熙和和乾隆之後的版本,看著還能寫點東西。”
此言一齣,明朝和清朝這邊的紹興人,卻再也忍不住紅了眼眶,紛紛落淚。
怎麼會是這樣的未來?怎麼會連自己的風俗,都不能好好記錄了?
金禾稍作停頓,話鋒一轉,眼底閃過一絲八卦的光芒:
“我隨便翻看了很多縣誌記載的風俗,到了清朝之後就已經很爛了,但還是有一個風俗倒是讓我發現了重點。”
“原來根據我們古代婚禮習俗,男方親迎這個習俗大面積廢除是從清代開始的。”
“隨便給你們舉例幾個縣誌的記載。”
“《嵩縣誌》記載:其婚姻,親迎禮廢,男冠女笄無行者。納采以後,儀節禮俗相半,大都不事華贍,貧者一帖為定,又以菲廢禮焉。”
“這是乾隆年間的刻本,及冠禮和及笄禮也沒有了。”
“清朝《南川縣誌》記載:婚禮,《禮》雲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今俗惟親迎禮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