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 明清:不一樣
金禾這話一說出來,朱元璋倒是認真了起來。
他雖然剛剛也很欣賞煙花的美景,但更想從這些細枝末節中分享出明朝未來的道路。
以小見大,很多事情都能從現在開始防範起來。
“清朝離譜的案子太多了,以至於有時候會有人覺得,清朝以前的朝代其實更離譜,所以我最樂意的就是進行對比。”
“這次的案子是明英宗時期的記錄,刑部尚書金濂上奏說。
姦淫義子之妻的情況,從洪武、永樂年間以來,有的判定依據姦淫子孫之婦的律例應當斬首。
有的判定依據姦淫妻子前夫之女的律例應當判徒刑,犯罪情形相同,但擬議判定卻不一樣,懇請聖上作出決斷,以便永遠遵守。”
“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三個司法機關奉皇帝詔令商議。
親生兒子與義子在情感上有親疏之分,如果將姦淫義子之妻與姦淫親生兒子之妻判處同樣的罪名,恐怕是沒有區分親疏關係。
今後有犯前罪者,宜比奸妻前夫之女徒罪科斷。
從今往後再有犯這種罪的,應當按照姦淫妻子前夫的女兒判處徒刑的規定定罪處罰。
皇帝說:通姦的人按照判處徒刑處理,姦夫和姦婦都仍然判決回本宗。強姦婦女的人判處斬首之刑。”
說完這個案子,金禾直接和大家分享起了自己的見解。
“其實這個也算是翁媳案件,但是古代尊卑分得很清的,養子和親生兒子還得討論一下量刑區別。
只是有時候想到清朝那些好笑的案件,最後好幾個結果是公公沒有被處理,也真是好笑。
不過這個案子太簡單了,再給你們繼續分享其他歷史八卦。”
話說到這裡,金禾這邊已經翻但了下一個案子。
而天空上的煙花還在炸裂,絢爛而又美麗。
江南地區的漢人軍隊不由得商討了起來,要不要為最近的勝利慶祝一下,也放放煙花?
這樣的勝利總是要鼓舞一下人心的,畢竟最近他們勢如破竹,又控制了許多重要的關隘。
“這還是明英宗時期的一個案件,廣西有個婦人因為姦夫殺死了自己的丈夫,於是就和姦夫做了夫妻。
按察司認為,雖然她不知情,但還是判處她絞刑。
審刑署郎中黃宗說:姦夫已經死了,婦人卻還要受刑,實在可憐。
皇帝下詔杖責一百下,然後釋放了她。
其實這個案子細節是看不到了,但是咱們絕對能從細枝末節的故事裡面感受到朝廷的律法到底森不森嚴。
其實大明律裡面也講了一個細節問題,我現在分享給大家就明白了。”
話說到這裡,金禾就講起了這段法律的具體解釋版本。
。本版釋解的律法通對人朝明是,文原律法是不段這我“
。杖十八打各男,通通普,節禮卑尊了沒就通,別有該本男
。杖十九打各男,通人外和還,夫丈有婦果如
”。杖百一打各男,恥知不是更,通開公出外夫著跟還果如
。刑絞判者強,俗風壞敗惡方對是,的強人被,貞守應本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