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七年的夏末,蘇州棉紡廠家屬院的老槐樹綠得晃眼,蟬鳴扯著嗓子從早吵到晚,混著牆根下泥土地的潮氣,裹得整條巷子都懶洋洋的。
林家的小平房裡,剛被宋瑩追著打了半條巷的林棟哲,正貓著腰溜進門,褲膝蓋上磨出個大洞,露出一截沾著泥點的膝蓋,臉上還掛著沒擦乾淨的汗漬,活脫脫一隻剛從泥裡滾出來的皮猴子。
他才八歲,是家屬院裡出了名的混世魔王,爬樹掏鳥窩、扔竹竿嚇小姑娘、賣牙膏皮換小人書,沒有他不敢幹的事。留堂是家常便飯,抄作業抄得比誰都溜,宋瑩嘴上天天喊著要打斷他的腿,真下手時卻輕得很,雷聲大雨點小,全院子都知道林家小子是被寵著長大的。
可此刻,天不怕地不怕的林棟哲,剛溜到堂屋,腳步就猛地頓住,眼神首勾勾地落在了桌邊坐著的小丫頭身上。
女孩約莫七歲,穿著一身乾淨的淺布衫,頭髮梳得整整齊齊,垂落在肩頭,安安靜靜地坐在小板凳上,手裡攥著一塊宋瑩剛給的水果糖,眉眼溫順,皮膚白得像剛剝殼的煮雞蛋,和渾身是泥的林棟哲比起來,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她是方覺夏。
林棟哲的遠房表妹,父母在兩年前意外走了,雖然留下一大筆遺產,卻成了親戚們眼裡避之不及的燙手山芋,推來推去沒人肯養。最後是宋瑩看不過去,心一軟,專程把人從廣州接了過來,養在身邊,當成親閨女疼。
從今天起,她就要住在林家,和林棟哲一起長大。
聽見動靜,方覺夏抬起頭,一雙水潤潤的眼睛看向林棟哲,沒有別的小孩看見他時的害怕,反而輕輕彎了彎眼,聲音像棉花糖一樣軟軟的,“你是表哥?”
就這一聲,把林棟哲心裡那股子皮勁兒全給揉沒了。
他愣了愣,下意識地把藏在背後、剛從樹上摘的野棗子往身前遞,髒兮兮的小手攥得緊緊的,連語氣都笨拙了不少:“吃、吃棗,甜的。”
宋瑩從外頭走進來,一手叉腰,嗓門依舊洪亮,眼神卻軟乎乎地掃過兩個孩子:“林棟哲!我告訴你,你以後少帶夏夏瞎瘋,她身子弱,禁不起你折騰!”
“我知道!”林棟哲立刻挺胸抬頭,拍著胸脯保證,半點沒有剛才捱罵時的嬉皮笑臉,“我不瘋,我護著她!”
這話不是隨便說說的。
從方覺夏踏進林家大門的那一刻起,林棟哲心裡就莫名多了個念頭——這是他家的表妹,是爸媽疼愛的,更是要他護著的人。
誰都不能欺負。
方覺夏看著他一臉鄭重的小模樣,垂在身側的手指悄悄蜷了蜷,眼底飛快地掠過一絲極淡的、不屬於七歲孩子的佔有慾。
她抬起手,輕輕接過林棟哲手裡的野棗,指尖不經意地擦過他的掌心,“謝謝表哥。”
說得溫順又體貼,像天底下最乖巧懂事的小丫頭。
只有她自己知道,方才院門口有個小丫頭多看了林棟哲兩眼,她己經默默記在了心裡。
她的表哥,只能是她一個人的。
林武峰從裡屋走出來,沉默寡言的男人,只是溫和地看了看兩個孩子,把一碗涼好的白開水推到方覺夏面前,話不多,卻處處透著踏實。
至於隔壁莊家——
宋瑩端著水盆路過院門時,瞥了一眼隔壁緊閉的門,嘴角撇了撇,半點要打交道的意思都沒有。
黃玲的精明,莊超英的懦弱好面子,她打心底裡看不慣,平日裡能不往來就不往來,自家的小日子過得熱熱鬧鬧就夠了,犯不著去沾那些糟心事。
院子裡的蟬鳴還在繼續,夕陽透過老槐樹的枝葉,灑下斑駁的光影。
林棟哲蹲在方覺夏身邊,嘰嘰喳喳地跟她講家屬院裡哪裡的棗最甜,哪裡的蛐蛐最好抓,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想分享給她。
方覺夏安安靜靜地聽著,時不時點頭,軟聲應和,眼底卻盛著細碎的、獨屬於她的執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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