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著周雲的話,裡面的李大友臉上表情有點奇怪道:“周律師,這個……能有幫助嗎?”
“畢竟在判我那會這個情況他們法院應該都很清楚吧?也沒有因為這個就怎麼樣,當時提都沒有提這方面的事。”
“此一時彼一時也,那會沒用不代表現在也沒用。”
說到這裡周雲笑了笑轉頭看向了旁邊的孫佳寧:“孫律師,你肯定知道龍哥案吧?”
孫佳寧下意識地點點頭,這案子但凡是個法律人都知道的,當時絕大多數的法律人都認為這至少應該是防衛過當,因為後面還有追砍。
也因此有人覺得這乾脆就是故意傷害……前面的反抗是正當防衛,後面的追砍是故意傷害。
因為什麼,因為龍哥那會已經跑了,當事人又追了上去砍。
結果一出來,正當防衛不起訴,直接跌破了很多法律人的眼鏡。
“我們國家不是判例法國家,所以正常來說判例這個東西沒什麼用,除非是參考案例乃至於指導案例,那樣的話至少會有一點參考。”
“但是呢,在這些案例之外還有一些案例比較特殊,那就是輿論比較大的案例。”
之前就說過,其實象參考案例這種說有用有用,說沒用也沒用,人家法官一句話解釋的事。
什麼案例有用呢,上級法院的案例最有用了,一般都會參照上級法院的案例來判。
最高法離得太遠,而上級法院是真的掌握著“發回重審和改判”這個下級法院的達摩斯之劍。
但在這些案例之外,曾經引發巨大輿論的一些案子同樣也有用,為什麼,因為這些案子自帶流量。
而且這些案子一般都會把很多細節發到網上,這樣就給了很多人對比的機會。
要知道,在當下裁判文書網基本上不太行了,普通案子可能還可以查到,稍微敏感點的案子,連判決書都看不到。
所以你基本上是不知道那些案子的細節,就算律師們也不好找。
所以像龍哥案這種監控影片都曝出來的案子就很難得了。
眼見裡面的李大友一臉茫然,周雲隨即笑道:“我說的是你進去之後的一個案子,那個案子情況和你這個比較象,案子裡死了的那個叫龍哥,也是涉黑的。”
“最後那個捅死人的被定了正當防衛。”
“好了,回到這個案子中來,我們要做的是什麼呢,就是摸著龍哥過河。”
孫佳寧頓時愣住:“摸著龍哥過河?”
周雲點點頭:“龍哥當時被扒出來那些事,感覺那就是一個地痞流氓,那麼自然而然在這個案子裡,那些人是否涉黑也就很重要了。”
“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這個案子裡比較關鍵的部分是,那幫人沒有動刀,而李大友則動刀了,很容易得出一個結論,就是防衛過當。”
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防衛程度和被攻擊的程度不相當,別人用拳腳打你,你只能用拳腳還擊,而不能掄刀子,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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