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院告上法庭,你說這是律師?》第556章 這樣是不是夠緊迫了(2)

作者:左柚姜楠·5個月前

很多人看了會覺得想笑,認定起來這麼死板嗎?對方先動手挑釁,那我還打不過別人,是不是被打死也不行啊?

答案是,如果你把對方打死了,那一般情況下你都要承擔刑事責任,為什麼,因為你沒死啊。

你既然沒死,那說明對方對你的攻擊行為沒有達到一定程度,對就是一定程度,至於是什麼樣的程度我才能反擊打死對方,不好說。

至於無限防衛權這個概念,聽聽就好了,實務中能在把人反殺之後認定為正當防衛的案子少之又少。

而且基本上可以說都是經過輿論發酵之後才被認定的,無他,人都死了。

“所以,第二點,我們必須得證明你沒有傷害的故意,你當時只是出於自衛才揮舞刀具,目的是讓對面那幫人遠離你而不是傷害別人。”

“只是對方並沒有意識到這點,這才釀成了悲劇而已。”

“而要想證明當時已經極其的緊迫,需要什麼證據呢?孫律師你來說。”

嗯……啊?旁邊聽的津津有味的孫佳寧頓時愣了一下:“我?我來說?”

這時候她感覺就象是上學時候被老師突然提問的感覺。

“對啊就是你來說。”周雲笑道。

孫佳寧只要拼命的絞盡腦汁:“應該……應該是得證明他當時被對方打的特別狠,所以沒辦法了,是這樣吧?”

“緊迫性這個,就是要從他的傷情來證明吧?”

周雲點點頭:“你說的很有道理,但是有一點,怎麼證明,這案子是多少年前的案子了,當時只是說李大友的傷情到了輕傷。”

“那麼問題來了,輕傷的情況下他能不能反擊致死呢,這樣夠不夠得上那個沒有標準的緊迫程度呢?”

孫佳寧沉默了,或者說她已經能想到這個情況,難,很難。

“所以,輕傷的傷情算一個證據,但不夠,怎麼才能夠呢,回到我們的第一點中來,對方的身份。”

“如果能證明對方涉黑,再加之對方的情況,這就完全不一樣了,我注意到你剛剛說過,做筆錄的時候你反應過,你知道這些是道上混的,所以你很怕他們,對吧?”

李大友下意識的點點頭,他之前確實說過,他也確實知道這幫人,只是知道的不詳細。

畢竟他是酒店的保安,那個年代的保安基本上對於這些混的人都要了解,不然真的不一定哪天一句話不對就被人揍了。

“所以啊,你知道他們是涉黑的,對方揍你,嘴裡罵你要弄死你,所以你很害怕,這個時候是不是就有那種緊迫感了啊。”

李大友和孫佳寧再次愣住,尤其是李大友,他以前從來沒想過對方會從這個方面來做文章。

但是感覺好象真的很有道理啊,知道對方是涉黑的所以很害怕,那個氛圍下馬上有了緊迫感。

“那主任,怎麼證明他們涉黑呢?”孫佳寧開口道。

周雲笑道:“問得好,對方是在掃黑除惡之後才不來騷擾他家的,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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