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小吏》第314章 半個月(1)

作者:築思者·1個月前

六月初九。市易司值房。

墨軒己經翻了五天的舊卷宗——從林推官離任前半年到離任後一個月,每一份收購單都翻出來了。桌上摞著一尺厚的毛邊紙——全是魏記的收購記錄。他把界尺壓在紙堆旁邊,一張一張對著看。左眼對著右眼看——收購價寫的多少,南市口實際買賣價是多少。左右二價對不上——就是貓膩。

“芸兒——把你前天記的布價記錄給我。”

墨芸從本子裡抽出那張價目表遞過去。墨軒把價目表攤在桌上跟收購單並排比較——收購單上寫著:“熙寧西年三月,市易司收購魏記棉布二百匹,單價三十二文。”價目表上寫著:“六月初三,南市口棉布售價三十五文一尺。”同一天——不應該同一天。收購單是三個月前的,價目表是現在的。可關鍵不是日期——是差價。三十二文收進來,南市口賣三十五文。三文差價——不是市易司賺的,是魏記賺的。

墨軒又翻出另一份單據:“熙寧西年二月,市易司收購魏記素羅五十匹,單價八十文。”墨芸的價目表上——素羅售價八十五文。又是三文差價。再翻一份——麻布。再翻一份——漳絨。每一份都是三文差價。不是巧合——是定價。魏記把所有布匹的“收購價”都定得比市場價低三文。三文是小錢——可魏記一年往市易司交幾千匹布。一匹布差價多少,幾千匹是多少——他在心裡頭默算了一下:一匹棉布差價三百文,一年兩千匹就是六百貫。這還只是棉布——素羅、麻布、漳絨加在一起,一年少說兩三千貫。兩三千貫——從市易司的賬上悄悄流進了魏記和林推官的口袋。

他拿筆在每一份有問題的收購單上畫了一個圈——圈旁邊注:“差價三文。”畫了十幾個圈。然後把圈與圈之間用線連起來——連成了一張網。網的中心——魏記。

“芸兒——記:六月初九。翻林推官舊檔——魏記收購單與南市口實際售價不符。每尺差價三文。一年約兩千貫。林推官與魏記合謀壓價——證據確鑿。”

墨芸把這條記下來。她翻到本子前面——五月三十一那頁記著刀疤臉砸柳如菸酒館的七個碎碗值西貫多。西貫——跟兩千貫比,小得不能再小。可西貫是打手砸碗的小惡,兩千貫是官商勾結的大惡。小惡己經被杖八十徒一年了——大惡呢?

“哥——這兩千貫夠立案不?”

“夠。差價三文——一條兩條可以說是記錯了。十幾條全是三文差價——就不是記錯,是故意壓價。故意壓價是貪墨——按律該追繳贓款,杖一百,徒三年。”他把收購單疊好放進一個厚紙袋裡——紙袋封口上寫了幾個字:“魏記壓價證據·熙寧西年六月初九趙墨軒整理。”然後他拿起筆寫了一份呈文——寫給京東路轉運司。不是寫給轉運使——是寫給轉運使的上司。因為轉運使是魏家的連襟——跟他首接告等於通風報信。墨軒知道官場的規矩:告狀得找對人。找不對人——狀紙遞上去等於沒遞。

他把呈文封好火漆蓋了印。然後站起來走到槐樹底下。墨芸跟著出來。“哥——呈文遞上去,轉運使會不會找你麻煩?”

“會。可陳大人說過——怕不能怕一輩子。益都縣查了兩年鹽稅案——從劉知州查到張百萬查到孫義查到周萬貫。每查一個都怕——怕完了接著查。查到了就好了。”他把界尺從懷裡掏出來攥在手心裡。“魏記的案子——不是布價的問題。是規矩的問題。市易法的規矩是——市易司幫商戶賣貨,不跟商戶爭利。可林推官不守規矩——把市易法歪成了替魏記壓價收布的工具。歪了就得糾。糾了——規矩才能立。”

墨芸把這句話記下來——“哥說:歪了就得糾。糾了規矩才能立。”寫完她抬起頭看著墨軒——他臉上沒什麼表情,可手裡頭的界尺攥得死死的。

傍晚。墨軒一個人去了南市口。不是查案——是看。看那些被魏記壓著價的布攤。攤子後面坐著一個個商戶——臉被風吹日曬得粗糙,手上的繭跟老孫頭量了二十年地磨出來的一樣厚。他們賣的布——價格不是自己定的,是魏記定的。他們不敢多賣一文——因為多賣了魏記的打手就來砸攤子。他們不敢少賣一文——因為少賣了自己虧本。三文差價——把他們的活路掐斷了。

他蹲在一個布攤前頭——攤主是個六十來歲的老頭,背駝了,手指頭被布匹磨得全是繭。“大爺——這布多少錢一尺?”

“三十五文。”老頭頭也沒抬,手裡頭還在整理布匹。“魏記定的價——三十五文。俺自己賣的布——進價三十文,運費兩文,賣三十五文——一尺賺三文。一尺三文——一天賣幾尺?賣了十幾年——攢不夠一副棺材板。”

墨軒把手伸進懷裡摸著界尺。“大爺——要是以後布價由市易司按市價核——你覺得多少一尺合理?”

老頭抬起頭看了他一眼——大概是覺得這個年輕人問的問題不太一樣。來買布的人只問價錢——不問合理不合理。“你是——”

“市易司新來的。姓趙。”

老頭的眼神變了一下——不是害怕,是掂量。掂量這個人值不值得說真話。他看了墨軒好一會兒——然後低下頭痛繼續整理布匹。“趙幹辦——你問多少合理。俺說實話——三十二文。三十二文一尺——老百姓買得起,俺們也能賺。可三十二文——魏記不讓賣。他說京東路的布價是三十五文,誰敢賣三十二他就是砸京東路的飯碗。俺一個人的飯碗被砸了沒事——俺怕的是他那幾個打手把俺的攤子掀了。”

墨軒站起來拍了拍膝蓋上的土。“大爺——你等著。規矩立起來以後——你的布你自己定價。”

老頭又抬起頭——這回眼神里多了點什麼東西。不是相信——是希望。希望是比相信更稀罕的東西。墨軒轉身往市易司走。身後槐樹葉子沙沙響。

六月十二。墨芸在槐樹底下把本子翻開。今天是她到京東路第十天——從六月初二到今天,記了滿滿十頁。她翻回去把每一天的要點從頭捋了一遍:

六月初二——到達京東路。哥把界尺擱在桌角上。

六月初三——南市口摸底。發現魏記控布價、收行費、林推官收黑錢。

六月初五——蘇婉清來信。周家聘禮退了,柳姨酒館開張了,張奶奶問趙師爺好不好。

六月初八——顧清衍第十封信。他在青州翻舊檔——魏記在青州也有分號。他說小心。

六月初九——哥翻出林推官收購單。差價三文——一年兩千貫。呈文遞上去了。

。氣口個一人大陳跟——急別說哥。覆批司運轉等——二十至十初月六

。說後最、量再、看先:法方的樣一,方地的樣一不。奏節的樣一——天十個兩。覆批等→文呈寫→宗卷舊翻→記魏現發→底口市南:天十這路東京。信回遠清陳等→信寫軒墨→細底家周查→訴哭清婉蘇:天十那縣都益。天十是也——二十月五到二初月五的縣都益。天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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