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勸反藍玉,老朱瘋了》第250章 考個試而已,你這題直接奔着抄家去?(2)

作者:明月還是那個明月·3個月前

但他不敢這樣寫。太孫出此題,必然是不願意看見這種答案的。

“如何求證?”張聞道咬著牙,拋開所謂的文人羞恥,將自己代入一個狠辣的推官。

“一驗門閂、窗欞、足跡。驗其是否有夜入撬動之痕。”

“二驗衣物。若是強迫,衣衫必有撕裂拉扯之痕;若是通姦,衣衫多完好。”

“三訪西鄰。事發之時,有無呼救、犬吠、爭執之聲。”

“西驗請穩婆驗傷,須由官差在外守候,不得令胥吏逼問羞辱。”

寫到這裡,張聞道覺得自己的臉都在發燒。這要是傳回江南,他這所謂的“江南第一筆”,怕是要被人笑成“張推官”了。

但他沒有停筆。

“若證實誣告,依《大明律·訴訟》,誣告人受死罪者,反坐死。強姦乃絞監候,婦人誣告,當反坐絞刑!然此類案關女子名節、鄉里風俗,縣令不得偏聽一家之言,須以人證物證相互勘合。”

最後一筆落下,力透紙背。

張聞道看著這滿紙刑名、傷痕、足跡、門閂,忽然生出一股說不出的寒意。

如果大明的縣令,都能像這份卷子一樣去斷案,那這世道......該是何等光景啊?

【第三題:鄉紳甲有良田千畝。自朝廷推行“攤丁入畝”新政,甲不甘自納糧稅,遂強逼租地佃戶乙等私立契約,將應納糧稅折入租谷,由佃戶代繳。同時,甲買通縣衙典吏丙,私改“魚鱗圖冊”,將其中肥田三百畝篡改為“砂荒免稅地”。後佃戶乙因不堪重負,訴於縣衙。】

【問:依《大明律》及新政詔令,甲私轉稅負於佃戶、篡改官冊當如何論罪?所涉契約與瞞報之田產當如何處置?典吏丙當擬何罪?請撰判詞。】

對抗新政!轉嫁稅負!

張聞道感覺自己的頭都要裂開了。

新政剛剛推行,地方士紳為了保住利益,私底下各種手段層出不窮。這道題考的哪裡是律法,分明是逼他們這群未來官員,親手斷掉士紳階層對抗新政的退路。

他要是判得輕了,那就是對抗太孫的“攤丁入畝”;他要是判得狠了,等他以後放了官,本地的鄉紳豪族又怎會容他?

張聞道的手顫抖得幾乎握不住筆。

號舍外,巡考官腳步聲緩緩經過。

張聞道猛地清醒,他想起江南那些被抄家的豪強,想起了殺人不眨眼的太孫殿下。

他終於咬牙落筆。

“擬斷曰:甲身為業主,強轉稅負於佃戶,違朝廷‘攤丁入畝’之明詔。其私立契約當即作廢,勒令退還佃戶所代繳糧稅,並處以三倍罰金。”

“瞞報之三百畝肥田,悉數追繳糧稅。甲改易圖冊、欺隱官稅,照《大明律·戶律·田宅》重懲,杖一百,徒三年。若其再行抗拒,千畝田產悉數充公。”

“典吏丙身為官身,受賄舞弊,改易官冊,形同作弊、侵蝕國課。依律當革去官職,杖一百,流三千里,家產半數充公。”

寫完這一題,張聞道整個人像被掏空了,伏在案上半晌沒動,他隱隱感覺殿下怕不是又要有大動作了。

“當——!”

第二場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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