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宗200講:六經十一論逐典》第50章 二十四緣(九)——業緣與果報緣:業力與果報的聯結(1)

作者:一笑三千·5個月前

第五十章:二十西緣(九)——業緣與果報緣:業力與果報的聯結

【開場白】

聽眾朋友們,大家好。歡迎繼續收聽《小乘阿毗達磨》。

今天我們來學習兩個密切相關的緣:業緣與果報緣。這兩個緣解釋了業力如何產生果報,以及果報心如何作為條件支援其他法。它們是因果法則在微觀層面的首接體現。

一、業緣——業力作為條件

業緣(kamma-paccaya),指善或不善的思心所(意志)作為緣,產生相應的果報。

定義:善或不善的思心所(業)作為緣,讓果報心與心所生起,或者讓業生色法生起。

特相:業力驅動果報。

作用:產生相應的果報(名或色)。

現起:作為果報生起的因。

業緣的兩種型別:

1. 俱生業緣(sahajāta-kamma-paccaya)

思心所與果報心同時生起。但這似乎矛盾——業緣通常指過去的業產生現在的果報。實際上,俱生業緣指的是:在同一個心識剎那,思心所作為“業”,與相應的心、心所同時生起,並且支援它們成為“果報性”的?不,更準確地說:在果報心中,也有思心所,但這個思心所不造業(因為果報心是無記的)。所以俱生業緣的典型例子是:善心或不善心中的思心所,與相應的心、心所同時生起,作為它們成為“善”或“不善”的條件。這其實與因緣重疊。

在發趣論中,業緣更強調的是異時業緣——過去的業產生現在的果報。

2. 異時業緣(nānākkha?ika-kamma-paccaya)

過去(或久遠過去)的善或不善思心所,在因緣成熟時,產生現在的果報心、心所及業生色法。

典型例子:

· 過去世或今世過去時造的善業(如佈施),在臨終時成熟,成為令生業,產生下一世的結生心及業生色。

· 過去的善業支援現在的眼識、耳識等善果報心。

· 過去的不善業產生不善果報心(如地獄眾生的眼識)。

業緣的適用範圍:

· 異時業緣:過去的業 → 現在的果報名色

· 俱生業緣:思心所與同一剎那的心、心所之間的關係(但這更接近因緣)

重要:業緣只涉及“思心所”作為因,不涉及其他心所。思心所是“業”的本質。

二、果報緣——果報作為條件

果報緣(vipāka-paccaya),指果報心與心所作為緣,支援其他法。

定義:果報心與心所作為緣,讓與它們相應的其他法生起,或讓它們自身成為被動的體驗。

特相:果報性,被動地承受過去業的結果。

。業造主不,礎基的法應相為作:用作

。態狀的被、的記無:起現

:別型的緣報果

。)生業、生心如(法的起生時同援支也們它。援支相互,起生時同所心與心報果:緣報果生俱是要主緣報果

:子例型典

)的報果是都們它(緣報果為互所心應相與心生結 ·

緣報果為互所心的它與)報果善不或報果善(識眼 ·

緣報果有也間之)況些某如(法生心的起生時同與心報果 ·

:係關的緣業與緣報果

”果“是緣報果,”因“是緣業 ·

法他其援支緣報果為作又心報果的在現;報果的在現生產緣業的去過 ·

比對的緣報果與緣業、三

緣報果 緣業 點特

承、的被 )所心思(的作造、的主 質

)的記無是心報果(記無 善不或善 理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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