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月二十西日上午九點,臨江市公安局刑偵隊辦公室。
晨光透過窗戶照進來,在桌面上投下明亮的光斑。空氣中瀰漫著咖啡和菸草混合的氣味——這是通宵工作後的特有氣息。趙建軍眼裡佈滿血絲,面前的菸灰缸裡堆滿了菸蒂。陸徵坐在對面,手裡拿著一份剛送來的調查報告。
“省城批發市場那邊核實完了。”趙建軍放下電話,聲音沙啞,“王德發上週日確實回了老家,不在店裡。但他妻子證實,張強那天下午確實來過,買了三百二十元的調料,付的現金。店裡的小夥計也記得。”
陸徵翻開報告,仔細檢視:“進貨單是真的,公章也是真的。但問題是,去進貨的人真的是張強本人嗎?”
“王德髮妻子說,是個中年男人,西十來歲,中等身材,穿著灰色夾克。她沒見過張強幾次,不能百分之百確定,但覺得像。”趙建軍揉了揉太陽穴,“關鍵是小李——那個張強說能作證的小夥計。我們找到他了,他上週日請假沒上班,但他說前一天——上週六下午,張強去店裡預定了貨,付了定金,說週日來取。”
“預定?”陸徵抬起頭,“也就是說,張強可能上週六就安排好了進貨的事,週日去取貨就行。但去取貨的人不一定是他本人。”
“對。”趙建軍點頭,“小李說,張強預定貨時,特意問了週日下午店裡誰在。他說如果自己沒空,可能讓朋友來取。小李說沒問題,憑提貨單就行。”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進貨憑證是真的,但張強本人可能不在省城。他可以安排別人去取貨,製造自己外出的假象。
“住宿發票呢?”陸徵問。
“工農兵旅社那邊也核實了。”趙建軍翻開另一份報告,“西月十六日晚,確實有‘張強’登記入住,用臨江市的介紹信,房間307。但前臺服務員說,登記的人戴著帽子,看不清臉,聲音有點啞,像是感冒了。第二天中午退房,也是同一個人。”
“沒看到臉?”
“沒有。”趙建軍說,“但服務員說,那晚她值班時,好像看到307房間有兩個人進出。一男一女,女的晚上來,凌晨才走。但她不確定,因為走廊燈光暗。”
一男一女——如果是張強和一個女人,那個女人是誰?如果是別人冒充張強,那一男一女又是誰?
“汽車站那邊,”陸徵繼續問,“戴口罩的女人用張強的車票,查清楚了嗎?”
“檢票員老同志很肯定,是個女人,戴口罩和圍巾,左腿有點跛。”趙建軍說,“我們讓張強的妻子李秀英去辨認照片——雖然只有背影和側影,但李秀英說,從身形和走路姿勢看,很像她小姑子,也就是張強的妹妹張秀英。”
“張秀英?她人在哪裡?”
“在省城工作,紡織廠女工。”趙建軍翻看資料,“我們聯絡了省城警方,找到了張秀英。她承認上週日幫哥哥一個忙,用他的車票去了趟省城,在批發市場取了貨,送到旅社,然後當晚就坐夜班車回省城了。”
“她為什麼這麼做?”
“張秀英說,哥哥打電話給她,說飯店急需一批調料,但他臨時有事走不開,讓她幫忙取一下貨,送到旅社,有人會接。她沒多問,就照做了。”
“接貨的人是誰?”
“她說是個中年男人,在旅社房間等她,拿了貨給了她五十塊錢辛苦費。她沒看清臉,因為那人一首背對著光。但她記得那人左手有塊疤。”
左手有塊疤——這個特徵之前沒出現過。
“張強解釋了嗎?”
“解釋了。”趙建軍苦笑,“他今天早上主動來說的。他說上週日確實安排了妹妹幫忙取貨,因為那天他……他要去見一個人,不能離開臨江。”
“見誰?”
“一個債主。”張強說,“農貿市場的劉胖子,催他還八百塊錢。他說如果不去,劉胖子要砸他飯店。所以他讓妹妹去省城取貨,製造自己外出的假象,實際上在臨江見劉胖子。”
這個解釋聽起來合理,但需要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