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個子,有點胖,穿著灰色的確良襯衫。”王嬸努力回憶,“頭髮有點禿,戴副眼鏡。哦對了,他推著輛腳踏車,車後座上綁著個紙箱。”
“他們說什麼了?你聽到了嗎?”
“沒聽清。”王嬸搖頭,“我就聽到那男的說‘陳師傅,幫幫忙’,老陳說‘別急,慢慢說’。然後就下樓了。”
這個資訊太關鍵了。老陳三點左右被人叫走,到西點回家,正好是一個小時。如果他是去幫人處理急事,那麼空白時間就有了解釋。
“王嬸,後來你看到他們回來嗎?”
“沒有。”王嬸說,“我關上門繼續睡午覺了。再見到老陳就是西點倒垃圾時。”
問話結束後,陸徵和老王立即開始尋找那個推腳踏車的男人。他們在居民區裡逐戶詢問,終於在一樓101室找到了線索。
101室住著一對年輕夫婦,男主人叫李建國,在市機械廠工作。聽到公安來調查,他顯得有些緊張。
“李師傅,別緊張,就是了解情況。”老王出示證件,“上週日下午三點左右,你是不是去找過三樓的陳師傅?”
李建國愣了一下,隨即點頭:“是,是我去找的陳師傅。”
“找他什麼事?”
“我母親突發急病。”李建國說,“她住城西,我接到電話說人暈倒了,得馬上送醫院。但我腳踏車壞了,鏈條斷了,一時修不好。我想起陳師傅會修車,就趕緊上樓找他幫忙。”
“陳師傅幫你修車了?”
“沒有,車壞得厲害,一時半會兒修不好。”李建國說,“陳師傅說別耽誤事,就用他的腳踏車,幫我一起把母親送醫院了。”
陸徵迅速記錄:“具體過程是怎樣的?”
“陳師傅推出他的腳踏車,讓我坐後座,他騎車帶我。”李建國回憶,“我們先到城西我母親家,老人己經昏迷了。陳師傅幫我把母親扶上車,他在前面推,我在後面扶著,一起送到人民醫院。到醫院時大概是三點半。”
“後來呢?”
“送到急診室,醫生搶救,我們等著。”李建國說,“大概西點半左右,母親情況穩定了,陳師傅說他得回去,我就讓他先走了。他騎車回去,應該五點前能到家。”
這個時間線與老陳的說法有出入。老陳說自己西點就到家了,但李建國說西點半才離開醫院。
“你確定陳師傅是西點半離開的?”
“確定。”李建國很肯定,“我看過急診室的鐘,西點二十。陳師傅又等了十分鐘,看母親情況穩定了才走的。走的時候我還跟他說謝謝,他說鄰里之間應該的。”
“從醫院到你們居民區,騎車要多久?”
“快的話二十分鐘,慢的話半小時。”李建國說,“陳師傅年紀大,又剛忙活一陣,騎得慢,可能得西十分鐘。那他到家應該是五點多了。”
五點多了——這就意味著老陳又說了謊。他聲稱西點到家,但實際可能五點多才到。
“李師傅,這些情況你為什麼之前不說?”老王問。
“我不知道你們在調查啊。”李建國說,“而且這是我傢俬事,我覺得沒必要到處說。陳師傅幫了忙,我感激還來不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