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影尋蹤之編外人員筆記》第230章 推測(1)

作者:不自見·5個月前

陸徵把鎖放回箱子,走出倉庫。天色漸暗,廠區裡越發陰森。他站在院子中央,環顧西周,忽然想起一個細節——周志強在五金廠倒閉後去了哪兒?趙建軍正在查,但還沒結果。

如果周志強沒去棉紡廠,那他是怎麼拿到棉紡廠那些不同來源的布料的?

除非,那些布料不是他拿的,而是死者林秀自己攢的。

林秀是染色車間工人,她有機會接觸到各種布料。成品倉庫的、裁剪車間的、廢料堆的——如果她在廠裡幹了幾年,順手攢些布料回家,也不是不可能。有些女工確實會這麼做,拿回家的下腳料做抹布、做墊子。

如果布料是林秀攢在家裡的,那周志強殺人後,順手拿家裡的布料裹屍,一切就說得通了——那些布料來源雜,不是因為周志強有特殊許可權,而是因為林秀攢的布料本來就雜。

這個推理,比“周志強能進染色車間”更合理。

陸徵走出五金廠,天己經黑透了。街邊的路燈剛亮,昏黃的光照在溼漉漉的柏油路上。他站在廠門口,點了支菸,在腦海裡重新推演整個過程。

三月六號,林秀請假。為什麼請假?家裡有事——什麼事?周志強那幾天在幹什麼?鄰居說三月八號還看見他在家屬院門口晃悠,之後就再沒出現過。三月八號,剛好是死亡時間的最後一天。

如果三月八號晚上,周志強在家裡殺了林秀,然後分屍、裹屍、裝進皮箱。三月九號,他騎車去火車站,把箱子存進寄存處。然後回家,收拾東西,離開臨江——這一切,時間完全來得及。

但還有幾個問題沒解決。

第一,殺人動機是什麼?夫妻吵架?還是有別的原因?

第二,為什麼用布料裹屍?是為了防止血跡滲出,還是有別的用意?

第三,死者皮膚上的染料殘留,怎麼解釋?如果林秀是染色車間工人,她身上有染料殘留很正常,但為什麼是全身分佈?這不像正常工作的接觸,更像是被溼布料裹過。

陸徵騎上腳踏車,往公安局方向走。路過棉紡廠家屬院時,他停下車,站在馬路對面觀察那排灰色的筒子樓。

林秀和周志強就住在這裡,三樓,靠東邊那間。窗戶黑著,沒有燈光。鄰居們進進出出,有人提著菜籃子,有人推著腳踏車,一切如常。

沒人知道那間黑著燈的屋子裡,曾經發生過什麼。

陸徵看了一會兒,騎車離開。

晚上七點,陸徵走進趙建軍的辦公室。趙建軍正在吃泡麵,桌上攤著一堆材料。

“你來得正好。”趙建軍放下筷子,遞過一份檔案,“周志強的去向查到了。八八年五金廠倒閉後,他沒進棉紡廠,去了哪兒——你猜。”

陸徵搖頭。

“臨江市運輸公司,當搬運工。”趙建軍說,“幹了兩年,去年年底辭職了。”

陸徵眉頭一皺:“搬運工?那他會打水手結就說得通了——運輸公司搬運貨物,經常要用繩子固定,打的正是水手結。”

趙建軍點頭:“而且運輸公司經常和棉紡廠打交道,搬運布匹、棉花之類。他要是想進棉紡廠弄點布料,完全有機會——去車間送貨的時候,順手拿點下腳料,沒人會注意。”

陸徵沉思片刻。這個新線索讓兇手的畫像更清晰了——周志強,男,二十九歲,五金廠沖壓工出身,後當過搬運工,會打水手結,熟悉刀具和機械,有機會接觸棉紡廠的布料。

“還有。”趙建軍翻出另一張紙,“林秀那邊,照片拿到了。我讓人送去給寄存處小劉辨認,他說——就是那個人。”

陸徵抬起頭:“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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