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我擺爛後,全網觀眾急了》第70章 娛樂圈冤種(2)

作者:鄭巧寧·5個月前

林晚晚愣了一下。武打替身?這麼瘦?他的胳膊細得像麻稈,風一吹就能倒。

阿強低下頭,撩起袖子。他的手臂上全是傷疤,新的舊的,疊在一起,像一張畫壞了的地圖,有的傷口還沒完全癒合,結著黑色的痂。

他指著一道最長的,從手腕一直延伸到肘關節:“這是替一個大明星跳樓的時候摔的。他不敢跳,讓我跳。地上墊子沒鋪好,我摔在水泥地上。他在上面看著,繼續說,再來一條。”

他又指著一道圓形的疤:“這是被車撞的。拍追車戲,替那個明星被撞到。那時司機沒剎住,我飛出去七八米,在醫院躺了兩個月。公司說,這是工傷不賠。我說,那我這兩個月怎麼辦?公司說,你可以去告。我那時想,工傷可以不賠錢的嗎?”

他笑了,笑得很苦。那種苦不是裝出來的,是嚥了太多次,已經咽不下去了。

他撩起衣服,肋骨的位置,有一道很長的疤,像一條蜈蚣趴在身上:“去年拍戲,從三樓摔下來,斷了三根肋骨,又躺了三個月。公司還是說,不賠錢,你有本事可以去告。我沒錢,沒律師,沒時間。然後傷好了,我還繼續幹。上個月,公司又讓我替一個戲,從二樓跳下來。我說,我肋骨還沒好。公司說,不跳就別幹了。”

他抬起頭,看著林晚晚。眼睛裡有血絲,但很亮:“我不幹了。但欠了公司兩萬。他們說,提前解約,要賠錢。”

林晚晚問:“多少錢?”

阿強說:“兩萬。”

“你有嗎?”

他搖頭,動作很輕,像搖不動一個很沉重的東西。

“那你想怎麼辦?”

阿強看著她,眼睛裡有光。那種光不是被點燃的,是悶燒了很久,終於見到空氣的光:“我想跟著你。你讓我幹什麼都行,不給我錢也行。我就是不想再被欺負了。”

門口突然傳來一個很輕的聲音,像怕被人聽見:“晚晚姐,我……我也來了。”

所有人回頭。一個十九歲女孩站在門口,很瘦,頭髮遮著半張臉,像一扇關著的門,穿著舊衛衣,袖口磨得發白,揹著破書包,書包帶子斷了一邊,用繩子繫著。

陳嶼愣住了,上下打量:“你誰啊?”

女孩沒理他,只想找林晚晚。她的目光穿過所有人,落在林晚晚的臉上,像找了很久,終於找到了。

“我叫糖糖。六歲出道,當童星拍了十年戲,賺了八百萬,卻一分錢沒拿到。全被我爸媽拿走了。他們說我小,不會管錢。等我大了,再給我。後來他們拿錢去開了公司,但是沒有成功過,三年敗光了八百萬。”

她撩起頭髮,露出一張很瘦的臉,顴骨高聳,下巴尖得像刀削,眼睛下面有很深的黑眼圈,像兩條幹涸的河床。

“去年,他們花光了最後一筆錢,然後跟我說,閨女,你長大了,該自己賺錢了。那時候我才發現,我還欠了公司一百萬違約金。因為合同是我媽代簽的,當時我才十四歲。”

她頓了頓,聲音更低:“我有憂鬱症。醫生說要一直吃藥,不能斷藥,但我沒錢買藥。上個月我把藥停了,就睡不著。每天睜著眼到天亮,腦子裡像有人在吵架,吵一整夜。昨天,我刷到你的直播,你說‘這裡不加班’,所以我現在來了。”

她看著林晚晚,眼眶紅了,但沒哭:“我就想,這個地方,能不能讓我待著?不給我錢也行,有張床就行。”

門口站著三個人。一個寫了三十年歌、從沒署過名的外賣騎手。一個當了八年替身、渾身是傷、名字都不配上字幕的武行。一個六歲出道、賺了八百萬、現在欠債百萬、憂鬱症停藥的童星。

林晚晚看著他們,沉默了很久。風從破碎的窗戶灌進來,吹得牆上的紙啪啪響。

她問:“你們吃飯了嗎?”

三個人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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