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老麥開始寫答辯狀。憑著三十年維權經驗,他比很多律師都懂。他坐在窗邊,把筆記本翻到新的一頁,筆尖蘸了一下墨水,開始奮筆疾書。
林晚晚在旁邊幫忙查資料,手機瀏覽器開了十幾個標籤頁,全是法律法規。
徐佳整理證據,把糖糖的合同、銀行流水、聊天記錄按時間順序排好,用夾子夾住。
阿強負責跑腿,下樓買列印紙,回來的時候還帶了一袋子橘子,說“補充維生素”。
趙小凡陪著糖糖。兩個人坐在角落裡,肩膀挨著肩膀,沒有說話,但誰都知道對方在。
糖糖坐在那裡,陷入回憶。
六歲那年的第一場戲,片酬兩千塊,她媽媽拿走,說“媽幫你存著”。
七歲那年第二場戲,片酬五千塊,她媽媽說“等你長大給你”。
八歲那年第三場戲,片酬一萬塊,她媽媽說“家裡缺錢,先借媽用用”。
九歲那年第四場戲,片酬兩萬塊,媽媽說“你爸做生意虧了,先墊上”。
十歲那年第五場戲,片酬三萬塊,媽媽說“等你結婚的時候給你當嫁妝”。
十年以來,她拍了四十部戲,總收入八百萬,卻沒見著一分錢,但是每一筆都像一把刀,紮在她心上。現在她把那些刀拔出來,一把一把擺在桌上,不再覺得疼了。
她把這些寫下來,一筆一筆,像在算賬,算一下那些年她失去的東西,不是錢能買回來的。她把那些事寫下來,將它們變得具體了,就有人看見。
寫到最後一件事,是她在去年生病了,得了憂鬱症。醫生說,保持吃藥,不能斷藥。
她跟媽媽要錢買藥,媽媽說“沒錢”,後來她才知道,媽媽不是沒錢,而是留著給爸爸還賭債。三萬塊的賭債,比她的命重要。
她放下筆,看著窗外。陽光很好,三月底的風吹在臉上,感覺有一股暖意。她突然覺得,那些事,好像並沒那麼重了。
下午三點,林晚晚發了一條微博,只有一張圖:糖糖寫的那份回憶錄,上面一筆一劃,字跡從歪歪扭扭到工工整整,像一個人的成長史。
配文:“她六歲出道以來,賺了八百萬,卻一分沒拿到。現在,她父母起訴她,要贍養費,要替他們還賭債。但她決定告回去。”
十分鐘轉發破三百萬,評論區,徹底炸了:
“六歲開始拍戲!八百萬一分沒拿到!”
“現在還要贍養費?還要還賭債?”
“這父母是吸血鬼吧!”
“支援糖糖!告回去!”
“不是不孝,是父母不配!”
下午五點,門口來了一個人。
他五十多歲,戴著眼鏡,鏡片後面的眼睛很亮,手裡提著一個黑色的公文包,邊角磨得發白。他站在門口,看著門牌號,確認了一下,然後敲門。
阿強開門,上下打量:“你找誰?”
那個人雲淡風輕地說:“我找林晚晚。我是律師,免費提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