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更擔心,警察去調查其他被梁勇欺負的同學時,那些同學不敢作證,派出所正想著怎麼包庇梁勇呢,就會認定王江是作偽證,把事情搞複雜化。
而他就說梁勇一夥欺負他的事情,那以前的事,沒有人作證,警察都不能認定他是誣告,只能以證據不足來否定。
王江對梁勇一夥欺負同學的事,非常氣憤,還是要說出來。
譚文只好明說了:“王江,你別說了。”
“梁勇欺負別的同學,屬於另案處理,與你這裡無關。”
“如果,當事人自己到派出所來告他們了,你可以作證。”
王江還是對梁勇一夥霸凌校園不服氣,繼續說梁勇欺負其他同學的事。
譚文只好說:“你說其他同學被梁勇欺負,那派出所所的警察要去調查取證。那些當事人都不會承認,無法證明你說的事實,警察就會認為你是在誹謗梁勇他們,會把事態搞複雜的,明白嗎。”
辦案警察驚得目瞪口呆,沒想到譚文如此直白的把他們的做法說出來了,也說的很實在。就明白譚文非常瞭解他們的辦案手段啊。
副所長見譚文主動擺明了,便就對王江說:“譚秘書說得實在,王江,你就說自己被梁勇他們欺負的事,其他同學的被欺負的事說了,那些同學不承認,不能證明梁勇欺負了他們,那你就是誹謗了,知道嗎。”
王江卻還是固持己見,認為公道在人心,便鄭重地說:“他們一次不承認,你們可以多次去調查。總會有人承認的。”
副所長只好說:“那我們不能馬上結案,會拖幾個月。”
劉芙蓉也明白了譚文說的道理,勸阻王江:“王江,就說梁勇一夥欺負你的事。”
譚文再次提醒著:“王江,就說梁勇一夥欺負你的事。”
“如果,我不是省政府辦公廳的幹部,今天沒有人管。”
王江醒悟過來,只好點了點頭,就說梁勇一夥多次欺負他的事情。
當王江說完後,警察做好了記錄,副所長面對譚文這個省政府辦公廳的幹部,不敢輕視他的權威,也不能不考慮梁山局長的權威。
他就謹慎的說:“譚秘書,我們馬上把事情調查清楚,得出結論後,再向你報告。”
譚文點了點頭答應著,想到沒有同學作證,但有保衛處的筆記作證,就可以證明梁勇多次結夥毆打、傷害王江。構成了刑事犯罪要素了,就是涉嫌了刑事犯罪了。
但他明白,派出所可不敢把市局局長的公子當作涉嫌刑事犯罪來辦,會想辦法以治安管理條例處理。
那他就等著派出所的處理結果報上來再說。
便鄭重地說:“好,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出來後,立即報到省政府辦公廳秘書二處來。我在辦公室等你們。”
“但現在,對梁勇他們一夥,暫時留置,可不能放了他們。”
副所長明白,按照梁勇他的行為,首先就是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最少要處11天的治安拘留,就不能馬上放了他們。
但是,對於局長的公子,給他們一千個膽子都不敢那麼做。
可這邊有省政府辦公廳的幹部盯著,怎麼辦?
但不管怎麼辦,他還是忙點頭答應著,再想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