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我在漫威與DC當人生導師》第68章 決絕的戈登(2)

作者:小小與刺客·5個月前

戈登死死咬著牙,腮幫子的肌肉因為過度用力而高高隆起。

“警察當街收黑錢,黑幫在東區殺人連案底都不留。”戈登的聲音從牙縫裡擠出來,“弗拉斯,你們連那層皮都不要了嗎?”

“皮?皮能當飯吃嗎?”弗拉斯大笑起來,笑得臉上的肥肉亂顫。

他猛地揪住戈登的衣領,將他狠狠撞在牆上,壓低聲音惡狠狠地說:

“聽著,你家裡還有個漂亮老婆和一個五歲的女兒。你想裝清高?可以。閉上你的嘴,每天按時打卡下班。再敢去查那些不該查的案子,下次在巷子裡堵你的,就不是我的拳頭,而是法爾科內手下的槍子兒!”

弗拉斯鬆開手,整理了一下西裝,大搖大擺地走出了巷子。

戈登順著牆壁滑落在地。

雨水打在他臉上,傷口傳來一陣陣鑽心的刺痛,他摸了摸口袋,掏出一張有些發皺的照片。照片上,妻子芭芭拉抱著五歲的女兒,笑得那麼燦爛。

·············

回憶結束,戈登睜開眼,轉過頭,透過滿是水痕的車窗,看向街角的一家便利店。

弗拉斯正站在便利店門口的雨棚下。他穿著那件定製的皮夾克,手裡拋著一個厚實的牛皮紙信封。

便利店老闆是個五十多歲的中東移民,正彎著腰,滿臉堆笑地給弗拉斯遞上一把黑傘。

收保護費、明目張膽、穿著警服。

戈登後腦勺靠在冰冷的座椅頭枕上。

他害怕嗎?對,他害怕,而且怕得要命。他是人,不是神。

他今年三十三歲,家裡有溫柔的妻子,還有一個五歲、總是喜歡騎在他脖子上笑的女兒小芭芭拉。

他是個丈夫,也是位父親。

他大可以裝聾作啞,把每個月分到抽屜裡的那份“外快”拿回家,熬到任期結束,帶著家人離開這個鬼地方。

他可以說服自己“哥譚沒救了”,法官被買通,市長是黑幫的提線木偶,警察局長勒布甚至和法爾科內共進晚餐。

但他睜開眼,看著弗拉斯把那個裝滿鈔票的信封塞進口袋,看著便利店老闆眼裡的麻木與絕望。

二十年警察生涯養成的本能,像一根生鏽的鐵釘,死死釘在他的脊椎骨上。拔不出來,痛徹心扉。

他無法袖手旁觀——哪怕這艘船註定要沉,他也做不到閉著眼睛跟著一起往下沉。

“媽的。”

戈登低聲罵了一句。他吐掉嘴裡被咬爛的香菸,一把掛上前進擋,猛地踩下油門。

福特轎車像一頭負傷的野獸,衝出暗巷,輪胎碾碎積水,朝著上城區的方向駛去。

他沒有拔槍衝上去抓捕弗拉斯。他是個務實的人,知道那樣做除了讓自己的妻子明天去停屍房認領屍體外,毫無意義。

他需要一個支點。一個哪怕知道是懸崖,也敢跟著他往下跳的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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