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計把李三仁家的電話留下,跟社裡報了選題。
他安排了一個年輕記者去案發地調查採訪。
與此同時,內蒙古公安廳成立了複核呼格案的專案組。
可當時呼市公安局的領導不願意翻舊案,複查阻力很大。
2005年11月23日,湯計寫出了第一篇內參——《內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籲警方儘快澄清10年前的冤案》。
批示很快就下來了。
2006年3月,內蒙古政法委正式成立了“呼格流氓殺人案”複查組。
政法委副書記當組長,公檢法各出一名處級幹部,還從公安部請來了測謊專家楊成勳、刑偵專家伍國慶。
那一年夏天,政法委一位領導告訴湯計:“呼格案的證據明顯不足,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冤案。但政法委不能改判,得自治區高院複查,向高院彙報,兩家成立複查組,走法律程式。”
湯計以為這就是結果了。
他沒有再過問。
可他不知道,事情遠沒有那麼簡單。
尚愛雲後來回憶說:“打算翻案的時候,我們才發現家裡連判決書都沒有。老百姓平時不涉及法律上的事情,呼格死刑都執行了,判決書卻沒有給我們。家屬沒有判決書,法院信訪不受理。”
2005年,他們找到了當年的律師,要來了呼和浩特中院的一審判決書。
到了2006年4月,才從法院要來了二審判決書的影印件。
有了判決書,李三仁和尚愛雲開始了漫長的上訪路。
2006年5月24日,夫妻倆第一次進京。
他們把所有的精力都撲在了翻案上。
李三仁說:“每天晚上頭一挨枕頭,就想明天會不會有奇蹟發生,明天還要去哪裡找,腦子裡像過電影一樣。”
尚愛雲告訴記者,呼和浩特的公檢法機關,他們差不多每天輪流去。
北京也去了不知多少趟。
她暈車,坐火車一路吐10個小時。
在北京,他們住在六環外的上訪村裡,受盡了罪。
“我們看法律的書,看法律節目,聽新聞,尋找一切跟案子有關的資訊。這些年沒看過電視劇,沒有心思看。”
2006年10月底,呼和浩特市中院開始審理趙志紅案。
因涉及隱私,不對外公開。
公訴機關起訴了10起命案中的9起,唯獨漏掉了G49姦殺案。
開庭時,趙志紅當場指出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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